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歡迎加入:兵役→替代役→鍋貼役?

所謂替代役就是國軍的替代品;「國軍徵集」既然限制人身自由,依照憲法第23條的精神,就必須建立在「公共利益的保障」上;那麼替代役的使用,也應該為滿足公共利益而生。那不禁讓人想問:產業訓儲替代役的設計,到底想促成何種公共利益?官方說法是否過於稀薄?最後是否諸法皆空,只剩僱主拈花微笑?

王鼎棫

活在臺灣很幸福,每天都有很多值得討論的時事(笑)。根據聯合報報導:「去年有鍋貼業者向內政部申請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遭諷是『鍋貼役』…朝野立委批評,讓役男從事不具專業性的事務,違反替代役規劃初衷。」為什麼這個措施,會引發軒然大波呢?

話說,國家命強制役男入伍在先,又將役男分配給私人產業在後。根據內政部役政署公布的資料,不僅有鍋貼業者四海遊龍,還包括有統一超商、以泰國菜聞名的瓦城,及「黑貓宅急便」統一速達等,儼然成為「全國最大人力仲介中心」。輿論逐漸質疑,內政部此舉無疑是「犧牲替代役男權益,圖利雇主」。

在此,本文先與大家建立一個小共識:所謂替代役就是國軍的替代品;「國軍徵集」既然限制人身自由,依照憲法第23條的精神(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就必須建立在「公共利益的保障」上;那麼替代役的使用,也應該為滿足公共利益而生。那不禁想問:產業訓儲替代役的設計,到底想促成何種公共利益?官方說法是否過於稀薄?最後是否諸法皆空,只剩僱主拈花微笑?

替代役男的存在,應該為公益而生。(資料照,由新竹市環保局提供)

產業訓儲替代役,到底想促成什麼公益?

我們來看看役政署在網站上公告的政策說明:「為振興國家經濟與產業發展需要,並因應募兵制全面實施後,人力資源運用,爰規劃運用兵役制度延攬人才投入產業…再規劃辦理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以有效運用役男技術人力資源,滿足產業人才之多元需求。」從文義上看起來,這制度好像真的是經濟猛藥只要員額一來經濟就得以振興不能說與公共利益毫無瓜葛。

而我們再來看看工作內容:「於用人單位從事研發工作以外之相關產業技術工作,並以培訓役男成為用人單位之中階儲備幹部為目標……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則係從事技術性工作。」簡單講,就是慈母般的政府,好心為役男鋪路,希望他們能早日進入公司培訓,將來轉職為幹部,帶領台灣經濟向前衝。

鍋貼臺就是役男的世界,何以見得坦克車?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也在新聞表示:「產業訓儲替代役目的是儲備人才為中階管理幹部,剛開始的培訓會有一段時間需在第一線工作,但不會放任企業讓役男只從事第一線工作,絕對不允許煎鍋貼煎到退伍。」(還是沒說不煎喔!)

回顧役政署公布的資料,乃將技術工作及儲備幹部進一步定義如下:「(一)技術工作之定義:如將科學研究的成果應用於生產者,除實質的製造技術外,包括產品設計及相互配合的組織管理,是一種達到實用目的之知識、程序及技藝方法的工作… (二) 儲備幹部之定義 :企業管理階層的儲備人才,通過系列培訓和鍛鍊 ,最終成為企業之基層、中層或高層管理人員。」

由於頗為抽象,本文決定服務讀者,試以前進鍋貼業的替代役男(如下圖工作內容)為例:「將鍋貼皮的研究成果應用於包餡,除實質改善製作鍋貼的技術外,更改善豆漿外包裝的設計,還有店內排班與新人訓練的設計,是一種達到民生料理精緻化的工作。此外,透過包超過二萬個鍋貼的鍛鍊,終於苦練成該店的鍋貼王。」簡而言之,前面這麼精實的工作指標,就在描述「鍋貼店長」的進化過程啦。那當替代役都變成幹部,跟振興經濟的關聯又在哪裡?實則風光的背後,可能有許多辛酸。

政府帶頭鼓吹低薪勞動?

又進化成鍋貼店長的過程中,役男們可以拿到多少錢呢?由於服役期間可分下列三階段:第一階段: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間。第二階段:自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滿,分發用人單位之日起,至一般替代役役期之日止。第三階段:自服滿一般替代役役期之日起,至產業訓儲役期期滿之日止。所以圖示如後。

如果大家覺得時間不夠,本文稍微幫忙摘要一下,也就是在最基本的情況下,一名取得餐飲科系學士學位的役男,假如進入了心愛的鍋貼業界,他在第一階段的新訓期間,由於每天只有在稍息跟立正站好,只配領到不足7000元的薪資,而第二階段因為終於前進店鋪,可以碰到鍋鏟了,所以大約可拿到2萬元的薪資,最後當他變成鍋貼王,進入第三階段後,為了確保公司看重役男權益,也規定其薪資不得低於28000元。

我的老天鵝啊,這不是低薪勞動這是什麼?本文隨便查一個鍋貼業者(如下圖),工作內容相仿,那的薪水卻比前面高,而且還不用看學經歷。此外,役男在第三階段時,還有想走卻走不掉(被綁約,否則役期要重算,規定參照這兒。)的顧慮,更增添與雇主議價的困難,維持低價好像不是問題。種種措施,無異鼓勵業者引進低薪且免洗的替代役男?

好險我退了?其實你就業被排擠惹

本來臺灣公務機關面臨人力嚴重短缺,當替代役投入公共事業,可以增進政府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但一旦令役男被鼓勵引進私人產業,不免與民間就業市場產生競合,一定會排擠社會人士,進入某些行業的就業機會。

況且,每個行業的需求人力,都會隨著社會經濟的起伏,而有所改變;政府此番運用公權力,引誘雇主提早囤積便宜的勞力,反正服役的大半期間,勞工薪水都能被控制在一定水平,此舉也會引發就業市場的混亂。最後,能站在舞台上偷笑的,不是主管機關,也不會是勞工,還不又那些雇主?

每每替代役制度出了問題,網路上常出現「好險我退了」的評語,用以表示「這制度很爛,好險我不會再碰到?」的感嘆。不過,這次眾多替代役的學長們,似乎不適合再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了。因為姑息這樣的政策,無疑鼓勵政府草率消化業務執行問題,並放任人身、契約自由或勞動權益隨風飛逝,最後更因為就業市場彼此牽連的緣故,一併排擠到自己的頭路!

回顧大頭兵保家衛國的典範

那麼出於什麼理由徵集兵役,才是像樣的公共利益呢?大法官過去在司法院釋字第490號,曾表示意見如後:「為防衛國家之安全,在實施徵兵制之國家,恆規定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我國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即係屬於此一類型之立法。惟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立法者…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由上可知,國軍人生的強制開啟,固然伴隨許多不為人知的心酸或枯燥,但從歷史上來看,為了國境間的和平,徵集穩固軍力還稱的上是保家衛國的必要手段。

國軍精實案啟動替代役,卻也為公益而生

進入二十一世紀後,戰爭方式也逐漸改變,決勝千里之外,不再只是戰略上的口號,而是能以科技達成的目標,故1998年左右,政府即開始推動國軍精實方案,希望透過結構改造,提升整體戰力。其中,由於軍力刪減,導致役男過剩,入伍時間拖長,嚴重影響其生涯規劃;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國防部即表示在「不影響國軍戰力」、「不降低兵源素質」、「不影響公平」的「三不」原則下,就不反對實施替代役,也就開啟了我國實施替代役的契機。

因於我國憲法第20條明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修憲程序卻漫長又緩不濟急,所以策略上乃先修正兵役法第2條,將替代役納為兵役的一環(該條規定:本法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並在同法第26條規定:替代役實施有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據此,內政部於1999年4月開始研擬「替代役實施條例草案」,同年8月將草案陳報行政院,並在9月時審查通過,移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則在2000年1月15日三讀通過該法案,奠定了替代役制度的法律基礎。

這次的產業訓儲替代役,也是修法新增的替代役類型

對此,我們可以看看替代役實施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各目,那裡規定了許多原始設定的替代役工作類別,像是「(一)警察役。(二)消防役。(三)社會役。(四)環保役。(五)醫療役。(六)教育服務役。(七)農業服務役」等,都是為改善政府執行業務能力之不足,而以替代役男為補充人力,使其進入政府,提供警政、消防、弱勢族群照顧、生態保育、醫療保健、教育指導或海外技術合作等公共服務。也許具體實踐上,還有很多弊病(比方說役男能力上或實務模式下,無法真正令其提供專業),可每一類別的替代役,都稱得上是為實踐公共利益而存在。

找回失落的替代役口號─「愛心、責任、服務、紀律」
當時產業訓儲替代役消息一出,網路上流傳這樣的笑話:「以後替代役男可以在超商,鍋貼店,泰式料理店等地上班,未來可能出現這樣的對話。

甲:你哪退伍的啊?
乙:海龍….
甲:哇! 這麼厲害、在哪連?
乙:花蓮-四海游龍….

甲:你哪退伍的啊?
乙:我在特種單位711服務…。
甲:好屌喔!那你會爆破嗎?
乙:我會幫客人微波食品~。

差點忘了,聽說還有黑貓中隊,黑貓宅急便!」

這樣的笑話,無疑突顯民眾對政策變動的無奈。

產業訓儲替代役固然號稱可以振興國家經濟與產業發展需要,而面對每個制度興革,都應仔細省思,到底有無口頭說的那些好處?本文認為本役別至少有「低薪勞動、排擠就業」等疑慮,似乎無法有效達成前述公共利益,只能滿足雇主的個人利益。若說保家衛國或支援公務等公共利益,才是強制人民當兵或服替代役的正當理由,今天卻消轉為守護業者的鍋貼臺,真是太黯然太銷魂了。

當役政署成為全國最大人力仲介,當全國替代役男被貼上售價便宜賣,一種我為魚肉的感覺襲上心頭。當年成功嶺上震天價響的替代役口號─「愛心、責任、服務、紀律」,不應用來滿足雇主的私益乎?

當年的替代役口號「愛心、責任、服務、紀律」不應用來滿足雇主的私益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 歡迎加入:兵役→替代役→鍋貼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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