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酸青週記》一例一休加上砍七天假等於失敗的政治決策?

一例一休已經吵翻了,現在又再加個砍七天假,是抱持著「長痛不如短痛」的心態嗎?然後還把「特休」當「特效藥」,也難怪人民要無法諒解,產生了國民黨還在執政的既視感。政策的對錯或許還有詮釋和說服的空間,但是讓人民產生不信任感,基本上就是種失敗。

范綱皓

年金改革、勞工議題、不穩定的兩岸關係,無疑是新政府從520上台後所面臨的三大難題。

幸好,有七成的民眾支持年金改革,也有689萬選民反對「九二共識」,支持與中國保持「安全距離」,但是在勞工議題上,蔡政府與林全內閣,卻是步步都在下險棋。

除非民進黨是王一生,可以蒙眼和九個人下盲棋,不然這步險棋,下得是有點失策了。(圖:截自電影《棋王》)

行政院在勞工政策上的盤算

一個政策的形成,背後總是有複雜的歷史因素,以及考量各方立場的綜合結論。最後呈現在人民面前的政策,往往只是「拍板定案」的政策結果,而人民卻得受政策影響自己的生活。

關於新政府砍7天國定假日的歷史脈絡,近來行政院有給出說明。早在2001年,公務人員已經率先放週休二日,接著公務人員的國定假日也隨之調整為11天。但是勞工並沒有跟上週休二日的法制化,國定假日也仍然維持19天。

2016年1月1日,基於2015年《勞基法》的修法,開始實施所有勞工皆為「單週40工時」。過去實施雙週84工時,法定週休一日的制度,使得許多雇主以變形工時,讓許多勞工放不到週休二日。所以,將《勞基法》中的週休二日予以法制化是勢在必行的政策,唯一的差別就是要採「一個例假日,一個休息日」,還是採「兩個例假日」。

大家真的都很愛Holiday,Holiday被砍掉,就好像愛人對郎造,肯定要傷心欲絕的。(圖:網路)

依據勞動部的想法,一例一休的實質內涵為:「每七日至少應有二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希望可以遏止雇主把40工時分攤到休息日,達到「實質週休二日」的政策目標。

一例一休的休假日,是彈性的休假日,勞工可以跟雇主協調是否需要加班。一旦勞工同意在休息日加班,修法過後,雇主需要在前兩個小時多發1.33倍的加班費,之後每小時多發1.66倍的加班費。以我為例,碩士畢業的勞工,平均薪資為36,000元,修法前,我在休息日加班八小時,加班費是700元,修法後,我等於可以拿到1,900元,所以,雇主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必須支付比以往更多的人力成本。

隨著週休二日的法制化,全國的週休二日都趨於統一,新政府也告訴人民,國定假日也要統一,所以要跟公務人員一樣,砍掉7天,變成11天,總休假日為116天。

行政院的盤算是,過去雙週84工時的年代,勞工總休假日為110天(52天例假+39天休假+19天國定假日),現在單週40工時,就算砍了7天國定假日,總休假日為116年(52天例假+52天休假+11天國定假日+1天勞動節),還是比原來多五天,而且勞工比公務人員多一天51勞動節。 

新的修法看起來比過去好,為什麼社會反彈那麼大?

其實一切都是算術問題,苗可麗也曾以驚人的算式得出勞工一年只有一天在上班,只上班一天夠好了吧?為什麼右邊那位還要皺眉頭呢?(圖:截自電視劇《台灣龍捲風》)

政府自己打上的死結

不砍7天國定假日,勞工的總休假日將可達123天。身為勞工,如果可以放123天,誰想要只放116天?勞工要的很簡單,能放越多天假越好,能領越多薪水越好,工時越少越好。

儘管過去能夠完整放到國定假日的勞工只有三成,但是對廣大勞工來說,無論能不能放到,硬生生被砍了「法定的」7天假,感受上就已經較差了,政府還告訴人民:「雖然被砍了7天假,可是你們工作三個月後就可以多了4天特休耶!以前要一年才有7天特休。」

行政院同時發布「一例一休」與「砍七天國定假日」,「國定假日換特休」看起來好像很合理,可是人民卻是滿頭問號。為什麼這次修法,週休部分可達104天(一例一休的情況下為52天例假日+52天休假日,兩例的情況下為104天例假日),總工時降為40小時,特休取得資格從一年改為三個月,跟國定假日放幾天有什麼關係?新鮮人工作三個月之後,可取得特休4天,是立意良善的修法,但是為什麼多增加的特休天數,可以做為砍國定假日的理由?修法後,特休取得更容易,週休天數變多,不代表國定假日就得砍掉。

把假移來移去,這邊扣七分那邊補四天,我們可以合理推測,民進黨應該是有看了上排左三的那一本,遺憾的人,人民不買帳,下一個要學的武功,大概是前排右一了。(圖:網路)

有人說,他寧願要特休,也不要零碎的國定假日,因為特休是勞工自己可以決定、規畫,可以找職代,擁有完整的假期,但是國定假日不行。還是老話一句,特休與國定假日之間沒有衝突,也沒有必然的替換關係。

總之,國定假日由內政部管轄,《勞基法》的修正內容由勞動部管轄,現在每週40工時,不需要再像以前一樣,把國定假日跟《勞基法》修正案中週休二日法制化的政策綁在一起。

《勞基法》中規定勞工有幾天例假日、休假日、特休,勞資雙方就按照《勞基法》中的規定去執行。國定假日該放的、該砍的,內政部可以與人民討論。

在這個歷史時刻,把分屬勞動部的「一例一休」與內政部「砍七天國定假日」分開處理,似乎就比較容易解開死結。

我們不妨懷疑,主張一例一休的人們可能是一休和尚的鐵粉,很想把他的名字放進政策裡。但這和七天假其實並無衝突,硬要放一起討論,民眾聽來真的很像在上天文或物理學的課。(圖:截自動畫《一休和尚》)

「一例一休」與「砍七天國定假日」是政治問題

這一次《勞基法》修正案所引發「一例一休」與「兩例」的爭議,以及伴隨而來的「砍七天假」風波,都不是政策上不能溝通、協調的問題,而是政治出了問題。

週休二日法制化,是要「一例一休」還是「兩例」,國定假日要放幾天,資方(尤其是中小企業)覺得人力成本拉得太高,勞工想要得到更多,都沒有一定的答案,大家都可以坐下來慢慢談。政治的場域本來就是一來一往的協商過程,沒有誰提出來的方案是百分之百絕對好。

現在的問題在於,人民也還沒真正搞懂勞動部所謂「比較進步」的「一例一休」是什麼?進步在哪?為什麼「兩例」不會更好?接著,內政部又丟出一個「砍七天國定假日」的方案,讓人民直接感受到「相對剝奪感」,兩者加在一起大亂鬥,就成了一次註定失敗的政治決策。

說實在的,「一例一休」與「砍七天國定假日」兩個政策,現在一定要一起處理嗎?就算有非得一起處理的理由,過程手段也過於粗糙,讓人民有「政黨輪替也沒差別」的既視感。

一例一休已經吵不完了,現在還讓砍七天假加入戰局,如果民眾真的心滿意足洗洗睡,那確實只能說「真不敢相信這招有用!」了(圖:網路)

如果我是行政院長,或許可以選擇先發布讓人民有感的政策,首推週休二日法制化,告訴人民「實質」週休二日是新政府的目標。無論最後是「一例一休」或是「兩例」,對人民來說,都「比原來的好」,也給人民足夠的時間理解週休二日法制化的意義與內容。

至於,統一全國國定假日,是更長期的目標。砍假,不容易。台灣勞工已經很苦了,多放個幾天假,緩一緩,先不砍也沒什麼大不了(企業會叫苦連天?實屬正常能量釋放),更何況,執政前民進黨反對砍七天假,如今立場轉變,原因又是為何?恐怕也需要向人民交代吧?

另外,若有人認為既有的國定假日,都是黨國統治的遺毒,不放也罷,更是莫名其妙。只要政府想讓人民放假,照樣可以訂出具有本土意識的國定假日,如:客家天穿日、原住民日、新移民日、紀念鄭南榕暨言論自由日,以「文化學習假」的形式出現,讓人民、勞工、公務人員放假,了解本土文化,增進土地認同,也算是企業責任的一環。

政治問題,切勿再以政策手段來圓場,現階段人民再也無心了解政策內容,無論政府如何苦口婆心地做懶人包、請友善媒體撰文粉飾太平,都無力可回天。

謝安真的台詞真的很好用!在這裡,大概就是說明,不管政策好壞對錯,沒能好好說服人民說、向人民解釋,「信任」這種東西,也是消失後就回不去了。(圖:截自連續劇《犀利人妻》)

政治問題,就是得用政治解決。懸崖勒馬,停止砍七天國定假日的政策,好好先向人民解釋,週休二日法制化的重要性。一步一步來,人民都會知道,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想要一步到位,也並非不行,政治手段要高明。既然蔡英文、林全都不是玩政治手段的能手,就向人民展現踏實的穩健風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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