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酸青週記》颱風天,警察辛苦了,然後呢?

颱風天,當大家「視情況而定」要在家休息或是出門看電影時,記者和警察們卻不得不「奔入雨中」,持續為人民服務,尤其是記者鏡頭下的警察,即使是颱風過後仍不得閒,還有不合理的工時制度和「專案」在等著他們,這群人民的「褓母」,終有看到「孩子」長大的一天嗎?我們這群孩子,除了感謝他們,還有什麼能做的嗎?

◎范綱皓

強颱莫蘭蒂才剛走,中颱馬勒卡便緊跟在後,一南一北,影響全台四天的中秋節連假。烤肉烤不成、連假放不成,都是小事,兩個颱風都未直接侵犯台灣,卻造成不少災害,這就是大事了。災後重建,必定要花上一段時間。

颱風天還不得放假的新聞工作者,站在第一線為民眾帶來第一手的風災報導,無非是最辛苦的一群人。在諸多風災的新聞畫面中,同時也可以看到另一群在颱風天仍然堅守崗位的人,叫做警察。

颱風天執勤是很辛苦的,無論是記者或警察,一個不小心就可能像小梅一樣仆街。(圖:截自電影《龍貓》)

颱風天也不打烊的警察

不只是這次的雙颱,每一次颱風來襲時,我們都可以看到第一線基層員警冒著風雨救災的畫面。颱風天警察的勤務一切保持正常,隨時接受轄區內的救援通報,照樣開著巡邏車執行巡邏勤務。移樹、搬招牌、挪機車、封鎖現場、協助民眾撤離,這些都是基本款。這一次莫蘭蒂颱風,高雄颳起了十六級陣風,有員警為了協助被大樹壓倒的民眾脫困,導致自己也被強風捲起再摔落地,造成骨折。

沒有值班的員警,就算處於備勤,也要隨時待命支援轄區處理事故和救災出勤。

看到風雨中的警察,依然盡責地維護轄區內的救災與治安,我們都應該向他們說聲:「辛苦了!」只是,除了「辛苦了」、「給個讚」之外,我們還可以多做些什麼?

雖然這比喻的反差萌是有點過頭了,但冒著風雨也要工作,能說台灣的警察不是小魔女琪琪嗎?(圖:截自電影《魔女宅急便》)

警察的日常

上述的業務內容,很多人看完,可能會覺得「這是警察該做的嗎?」

事實上,業務龐雜就是所有第一線基層員警的日常。從夫妻失和吵架、民眾抓寶可夢失控,到追捕重刑犯,通通都算警察的業務範圍。對基層員警而言,業務龐雜導致的就是工時過長、服勤過勞。

工時過長,又是因為人力不足,常常一人當兩人用。我有個好友,分發到小派出所當替代役,經常就得充當警察的排班人力。小派出所的員警八點上班,排班八小時,休息八小時。深夜再上四小時,剩下的四個小時,就是替代役搭配另一名員警一起執勤。每天工時上看十二個小時都是家常便飯。

大部分的警察都是排班制,每天執勤的時間不固定,每一段執勤的時間也長短不一。據好友的說法,他們有許多「勤X日休Y日」的拆班方式,如:「勤5日休2日」、還有「勤3日休1日」,甚至還有「勤12日休四4」,連替代役也不放過,加入警察的排班,人力不足至此。

拆班造成班表紊亂,大部分的警察休息時間非常短暫且不固定,睡眠無法正常,間接產生許多消化系統(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大腸激躁)、心理健康(輕微憂鬱、失眠)、高血壓等職業傷害。近年也發生不少警察猝死的事件。

一人分飾多角為不同國家效命的霍爾,也有躺下休息的時候,台灣的警察卻少有真正的打烊時刻,堪稱史上最強褓母職。(圖:截自電影《霍爾的移動城堡》)

此外,最令基層員警詬病的還有不合理的績效考績與各種「專案」。

績效考績之於警察,如同期末成績之於學生,把人的努力、付出、貢獻、能力全都「分數化」。同時,績效考績又是一個警察升遷、加薪的依據,不可能有人敢拿此開玩笑。

績效考績搭配「專案」,就會生產出畸形的執勤內容。例如:每當暑假一到,就會推出「XX專案」查毒、「OO專案」掃黃,春節時也有「春安工作」。基層員警被要求交出比平時還高的績效,所以暑假的年輕人用藥吸毒、賣淫案件特別多、春節警察抓酒駕、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賭場取締特別多。不是因為這些期間「犯罪率」特別高,而是警政刻意投入資源查案、治理。經過警政體系的層層交辦,發配到最末端的員警,便成了一場場績效數字大賽。

為了達到績效,基層員警只好超時工作。達不到績效,有些員警就捏造數字與造假案件,甚至囤積案件,等到專案期間才抓人、移送。

好不容易達成當年度的績效數字,明年長官就把標準訂得更高,並說「去年做得到,今年應該也做得到」的屁話,好似人民犯罪是如業績般,可以「被生產」。員警過勞、囤積案件、捏造數字與造假案件,贏了績效,長官升官發財,卻沒真正贏得國家的治安,又消耗了基層員警熱情與健康,這合理嗎?

就跟你說沒有了,為了各種專案,還是要生出業績,如果說少女娜烏西卡是基層員警,畫面右邊的手就是警政體系不合理的制度。(圖:截自電影《風之谷》)

給讚,也要給警察一個更好的勞動條件

眼下最輕易改善警察權益的方式,不外乎增加人力員額,與減少勤務內容、檢討不必要的專案。

雖然內政部持續有增補員額的計畫,但是直到2020年警察人力仍有兩萬多人的缺口,這個缺口應該用何種方式補足?在政府預算緊縮的情況下,增加警察員額的人力成本又該砍哪一部分的預算來補呢?這恐怕需要經過內政部的精算,提出具體方案才能定論。

增加員額如牛步,至少可以從減少勤務開始改革。台灣曾有很長一段時間是警察國家,導致台灣人有一種事事都求助於警察的習慣。警察的勤務內容,就是維持治安與交通秩序,剩下的業務,應該回歸專業。北市府就砍了二十七項警察的冗事,救災也可以比照辦理。救災,就該交由專業的救災團隊去執行,不該也不是警察專業領域的事情,實在不好再用「為民服務」的道德壓力,徒增基層員警的工作量。

人力不足、業務繁雜、嚴重過勞、績效浮濫,不是一時半刻能改變的事情。補足人力、減少勤務,還得加強警察對自身勞動權益的意識,我認為是更根本的結構問題。

警察員額嚴重不足、說要增補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因為預算等問題,始終沒有改變呢。(圖:截自電影《風起》)

翻轉「政府與警察是生命共同體」的觀念

政府總是以「使命感」、「榮耀」、「服從」,要求警察(消防員、軍人)無條件輸送他們的勞力與忠誠,並打造一個「生命共同體」的假象。事實上,當警察飽受過勞之苦,甚至犧牲生命時,政府又在哪裡?總不能只有放寬撫卹標準,用錢買警察的安全與健康這一條路吧?

「政府與警察是生命共同體」的觀念,正是將警察陷於有苦說不出的主要原因。政府就是警察的「資方」,警察就是「勞工」。勞工的勞動條件要改善,就是要團結,站穩強硬的立場,捍衛自己的權益。

目前台灣的警察還無「法」可組工會,依法只能籌組「公會」。「公會」不可以發動罷工,而「工會」可以。或許,現在談警察組工會還太遙遠,台灣民眾也不大能接受「警察罷工」。但是警察過勞、精神不濟、判斷力下降,也會影響民眾的安全。警察的權益其實跟我們的權益息息相關,如果我們認為警察是保護民眾生命安全的重要角色,我們就更應該關注警察過勞的議題、支持警察爭取權益。

比賣身救父母的奴工小千更奴工的煤炭球們,應該就是有組工會,才可以在意識到待遇不合理時,集體罷工抗議。(圖:截自電影《神隱少女》)

從「公」會」走向「工」會的路上,意味勞工的意識必須要提升。警察們必須意識到自己就是勞工,遇到不合理的事情,不可再屈服於「使命感」、「榮耀」,要團結夥伴,爭取權益。

希望明年颱風季來臨時,我們不會再看到警察在風雨中執勤受傷、葬送生命的新聞,也盼政府能儘速解決警察人力短缺、業務龐雜的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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