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醫師納入勞基法 是為了全民更好的醫療品質

◎簡立建

日前有中部急診主任投書媒體,主張『醫師納勞基法,是禍不是福』,認為是頭痛醫頭,甚至質疑『是用更大的錯誤來彌補先前的健保制度的錯誤』,總額制度既然是根本的錯,那為何不直接廢除呢? 那無法廢除之前,難道就該由醫護人員血汗賣命來支撐?

醫療人員納入勞基法,其實是保障病人的安全(資料照,記者謝佳君攝)

現今台灣的醫療浪費,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明明肺氣腫, 還是拼命抽菸;明知道肝不好還拼命喝酒,再因為虛弱來看病;中午就喝得醉醺醺卻因為頭痛頭暈來掛急診,這些醫療負擔,除了全民來負擔,還要醫護界以愛心、醫德的大帽子來花費無限時間嗎? 沒有最低勞動保障的勞基法保障年輕醫師的基本工作時限,純粹訴諸道德與傳統,將會使越來越多優秀的人才,提早耗竭, 提早退出甚至是不選擇這些勞動時間長的科別。筆者認為日後真的廢除總額之後,全民可以再來檢討「醫療人員納入勞基法」的存廢。

面對一個個因為意外事故撞傷、嚴重燒燙傷的無辜病患,沒有醫護人員會退縮,但是目前的健保制度,卻讓大多數的資源花在一些輕症或是檢查上,勞基法的保障,會讓這些非「急重難罕」的醫療行為更安全,會讓更多人在平時有更多的儲備心力,一旦遇到難或是緊急情況,更有心力願意付出。試問南北這幾次大型災難,有哪一次沒看見放棄休假、延遲下班真誠付出的醫護人員? 這時,他們腦海有勞基法嗎?

台灣各地近來屢屢傳出醫師在家中或醫院值班台猝死,還有不少醫師因中風而長期復健,醫療人力折損超乎想像。筆者在將近二十年前,便完成住院醫師訓練,深知年輕醫師的辛苦,那時沒有勞基法的保障,即是重感冒發高燒、椎間盤突出都還是得要每周上將近一百小時,但是那樣賣命照顧患者,睡眠總是不足,解釋病情總是很快,沒時間聽患者發問,醫療品質一定不好,所以醫療人員納入勞基法,其實是保障病人的安全。

若是擔心全面實施勞基法,會造成私人財團醫院太大的衝擊,可以建議從訓練階段的住院醫師先開始。根據筆者在美國實地觀察的經驗,往往年輕醫師都要資深醫師提醒才願意離開醫院,而且學習效果更好,病人照護更安全,更多年輕醫師願意走這些勞心勞力的困難科別,如外傷科、心臟血管外科等等,代代傳承,這樣才是健全穩健的醫療藍圖。

(急診外傷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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