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佳蓓
我國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自1995年起實施至今約20年,此項制度飽受國際美譽,然而近觀之卻是如同搖搖欲墜的大樹,負債累累。雖然於實施二代健保後,我國的健保一度有結餘,然而健保財政困境之陰影仍然存在。目前我國健保經費之主要來源,除保費收入外,政府分擔比例占大多數。固然全民健保之理念,係共同分擔風險、社會互助,然而在利用稅收作為主要經費來源之一的我國健保制度下納入外籍人士作為被保險人是否恰當,不免引人質疑。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就同有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德國、英國作為借鏡加以分析。
德國之健保制度其制度之設計源於西方「互助基金」之傳統,設有公立、私立之健康保險公司,而國家僅為制定法律及監督之角色。被保險人得選擇要加入之健康保險人。且德國強制30歲以下的學生納保(一個月約70-80歐元不等),若未加入保險,甚至可能會註銷學籍
應在我國健保制度外,另外制定外籍人士所適用之社會保險制度(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而英國NHS制度之經費來源為全國中央稅收,原先英國提供給外籍學生免費醫療服務,然而此項政策於2013年改變。現在非歐洲經濟區之外籍人士於申請達6個月以上之簽證時,需繳交醫療附加費,一年約200英鎊(學生則為150英鎊)。此項費用需於申請簽證時,一次繳清申請年數之總費用(例:5年*200英鎊=1000英鎊),因此隨著申請簽證的時間越長,所需繳交的醫療附加費則越高。關於此項政策引發正反兩面評價,然而英國衛生部長Lord Howe甚至不諱言的說:免費的全民醫療系統讓全世界嫉妒我們,但是我們也要保證這項政策對那些勤勞的英國納稅人公平,因為正是這些納稅人在為這項政策買單。
基於社會保險具有風險分攤的概念,德、英二國皆開放外籍人士加入其社會保險制度,但是以稅收作為其醫療服務制度經費主要來源之英國,則是向外籍人士收取醫療附加費,作為平衡。
我國有論者以為我國將外籍學生納入醫療保險,基於學生族群年紀較輕,不易生病,因此所耗用的醫療資源較少,而不會影響我國健保的財政,甚至有所助益。係利大於弊,何樂而不為? 然而倘採其論點似更應該提高外籍學生之健保費用,對於我國之健保財政才是更有正面助益,不是?
本文認為基於公平及人道之精神,應在我國健保制度外,另外制定外籍人士所適用之社會保險制度,透過其所繳交之保費加以運作。若有所盈餘,亦應回饋於外籍人士身上,而非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來填補我國健保財政之赤字,實為妥適。
(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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