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文青別鬼扯》沒事找事幹

食藥署又在刷存在感了~~

文青別鬼扯

據說衛福部食藥署正在規劃研擬,未來只要是未經天然發酵,而是化學加工的醬油,必須稱為「胺基酸液」,不能稱為醬油。而依據衛福部的規劃,各類醬油的分類有以下幾種,廠商必須依規如實標示:

「純釀造醬油」:經傳統發酵熟成的醬油。

「速成醬油」:若用酸、酵素水解取代前期釀造,再經發酵熟成。

「調和醬油」:若將酸、酵母水解製成醬油混合傳統發酵醬油。

「胺基酸液」:至於單純酸水解、酵母水解,未經發酵的醬油。

「醬汁」:以醬油為基底,另外添加風味的醬油,將統統改為醬汁。如柴魚精醬油,未來將改為柴魚醬汁。

看完後,鬼王馬上有個疑問:啊醬油膏呢???在麵攤點小菜必沾的醬油膏呢?還有,大腸妹問到,那她的香菇素蠔油呢?煮湯時只要加幾滴就會香噴噴的香菇素蠔油該怎麼辦?沒有蠔的蠔油以後到底還能不能稱做蠔油呢?如果不行,難道要叫做蠔洨嗎?香菇素蠔油要改叫香菇素蠔洨嗎?這樣地方的爸爸會不會笑呵呵?

素蠔油沒有蠔、米粉沒有米、以後正妹也沒有正了。圖為釀造醬油發酵槽。(衛生局提供)

其實衛生署要嚴格執行標示規範,我們還蠻支持的。這就好比先前米粉沒有米事件一樣,很多米粉根本是用玉米澱粉做的,卻還枉稱為米粉。而之前豆油伯事件也是如此,明明用的是向金蘭買來的生醬汁,卻說是參照古書《齊民要術》、遵循古法的純天然釀造醬油。有時必須透過嚴格的規範標示,才能區隔不同的產品市場,保護業者。

不過,此次衛福部期盼嚴格區分醬油產品時,是否曾考慮到執行的問題呢?

根據新聞報導,若是一點發酵醬油都沒摻,就不能稱之為醬油,這樣的規定對業者而言可說是大放送。反正只要摻點醬油,不管是1%或100 ppm也好,應該就能標示為醬油了。

請問,訂出這樣的規定到底有啥用?當然,有人勢必會說,至少要10%或20%才行,但若要確實執行這樣的規定,勢必又得嚴格稽查,顯會增加執法成本。然後衛生單位礙於人力物力與財力,不可能全部都驗。搞到後來,大家又會指責衛生單位執法不力。這是不是在沒事找事幹?

若是一點發酵醬油都沒摻,就不能稱之為醬油,這樣的規定對業者而言可說是大放送。反正只要摻點醬油,不管是1%或100 ppm也好,應該就能標示為醬油了。(資料照,記者陳彥鈞攝)

台灣很多法規又嘛不切實際,不然就是執法成本過高,反而讓法令難以落實。但很奇怪的是,一些長官制訂法令時,似乎從不會想到執法成本的問題。例如,開車時不能抽煙,就是徹底莫名其妙的法令,這到底要怎麼執行啊???

當法令因為執法成本過高,而難以徹底執行時,這樣的法令只會造成廠商們的僥倖心態,大家都將抱持賭一把的心態。到最後,乖乖守法的廠商只會覺得很XX,遵守法令反而造成成本增加,獲益減少,最後只會導致劣幣逐良幣的結果。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文青別鬼扯:沒事找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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