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住宅」是行使政治參與權的國民才可以購買的房屋嗎?國民黨是在預習社會運動常用的名詞,雖然馬英九已經消失很久了,雖然我們也很期待變天的那一刻,社會運動不需要演練預習。
洪秀柱拋出居住政策,提出公民住宅的概念,包括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頭期款可以從勞退基金個人帳戶先用;意思就是說,購買由公有土地或閒置社會住宅時,得先預支退休金。我要提問的是,「補貼利息」有沒有符合公平原則?另一方面,勞退帳戶提前提撥需不需要利息?剩餘貸款利息加上勞退提前提撥的利息,補貼的貸款利息有達到補貼美意嗎?退休金的意義是什麼?讓人們老有所養,而不是預支長期債務!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左)22日召開記者會,發表「住宅人權宣言,公民住宅政策」,面對居住正義侃侃而談,卻沒切中問題核心。(記者簡榮豐攝)
其次,洪秀柱提出發行「住宅公益彩券」籌措財源,更是窮人向窮人籌錢!購買公益彩券的幾乎都是受薪階級、中下層平民,為了是買個希望脫貧致富,此舉無疑是透過政府博弈跟人民要錢當凱子,最後,購屋貨幣都在中下階層間帶流動循環。
響應洪秀柱政策的台大城鄉所教授華昌宜指出,公民住宅政策相當可行,樂觀認為只要解決土地來源,自然能夠提供合宜的平價住宅。如果利用公有土地或租不出去的社會住宅,怎麼會有這麼多居住不正義,更不會有「巢運」。
根本的問題在於,社會住宅如真的物美價廉,怎麼還會租不出去?排序是否公平?排序的門檻是否不符實際限制?而公有土地要蓋公民住宅的時候,周邊住戶的排擠效能否解決?蓋好公民住宅後,會不會遇到投資客繼續利用人頭來炒房?
事實上,不是台灣人沒有房子可買,而是閒置的房子很多,有錢人買房不住、有錢人蓋房子養地、平民買不起房子,窮人卻因為僵化的身份限制使得他們不符合申購社會住宅的條件,問題的癥結點,洪秀柱真的有搞懂嗎?
(文字工作者)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