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空污是否應停工,指引規範竟其功?

◎王安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因應台灣空氣品質惡化之頻率增加,日前訂定了「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以為勞雇雙方於大氣污染時是否停止戶外作業之依循。然而,隨著該指引發布所產生的相關疑義,主管機關應慎思。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新發布的「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對暴露室外空氣中作業的勞工提供相關保障,惟實際操作上仍有問題。(台鐵提供)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新發布的「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對暴露室外空氣中作業的勞工提供相關保障,惟實際操作上仍有問題。(台鐵提供)

首先,在該指引的前言中,敘明了該指引訂定的基礎,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因此,就職業安全衛生署此一見解而言,是否意味在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的狀況下從事戶外作業,可能導致工作者職業疾病?若答案是肯定的,是否職業安全衛生署應積極增列該種職業疾病項目,同時確認該職業疾病的目標疾病及其暴露成立要件,以為規範雇主對於維護勞工健康之義務所依循?

再者,該指引要求雇主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參採醫師評估建議,辨識「易感受勞工」,並對其採相關之保護措施。然戶外作業勞工多非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謂「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單從其所規範應實施的一般性健康檢查項目,辨識「易感受勞工」,其中的困難度不可謂不高,更遑論在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時,雇主能據此對此類勞工做出不同之處置。

空氣品質惡化造成職災?易感受勞工如何判斷?得否以空氣品質惡化成就工作迴避權?這些實務問題答案在哪?(空氣混濁示意圖,記者蔡文居攝)空氣品質惡化造成職災?易感受勞工如何判斷?得否以空氣品質惡化成就工作迴避權?這些實務問題答案在哪?(空氣混濁示意圖,記者蔡文居攝)

因此,職業安全衛生署是否考慮對於戶外作業勞工,規劃其他健康檢查之規範項目,以為辨識「易感受勞工」之基礎?

被歸類為「易感受勞工」者,主管機關如何對其日後就業相關權益,進行保障之?同時,該指引中,就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期間,對勞工保護的運作方式,乃依工作前一日環保署空氣品質預報之結果,規範雇主宜採取的預防措施;當空氣品質惡化十分嚴重時,甚至建議停止勞工的戶外工作。

然而,大氣中之空氣污染指標(PSI)或細懸浮微粒濃度(PM2.5),均為客觀量化指標,超標與否判斷並非易事;當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嚴重時,勞工參照環境保護署提供的相關數據,是否可據此主張對該工作的迴避權?若答案是肯定的,是否應於指引中增列「大氣中之空氣污染指標惡化嚴重時,勞工若據此主張不出勤,雇主不得以曠職論處」之相關論述?

由此,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時,雇主是否應停止勞工戶外作業,影響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甚巨,主管機關在訂定相關指引時,不可不慎。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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