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波們言必稱憲法,譬如回答李筱峰教授的「十問」,王曉波說:「憲法不但是一個中國,且是一國兩區。」
第一、這種言論的基礎不外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而國民大會已於2005年,被任務型國大摧毀,依據增修條文第四條,領土變更案,由國會提案,交由「自由地區」公民複決便可決定。
換言之,台灣國會及公民可以完全自主解決所有歷史爭議,七次修憲結果,現行憲法已非「統派神主牌」它隨時可以遵循「台灣人民集體意志」加以合理化;包括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照樣可以依民意加以廢除。
王曉波說:「憲法不但是一個中國,且是一國兩區。」(記者陳奕全攝)
所以,現行憲法已經不再具備「中國法統」意義,已經蛻變成可以「與時俱進」的一般憲法。孫文體制「代表全中國的核心基礎或具體象徵」國民大會被摧毀,就已經向中國及全世界宣告:台灣與中國間,因特定歷史因素而被強加的政治性臍帶,已經切斷﹗臍帶既斷,雙方都是獨立個體。
第二、依據司法院釋字三二八號解釋,大法官拒絕解釋「固有疆域」,理由:領土之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據此,王曉波們還談甚麼最高峰聖母峰之類的神話?
第三、很簡單的道理:任何國家的領土不可能憲法說了算,王曉波們談領土那種輕佻,好像修憲將琉球納入領土,琉球就會變成我國領土?中國憲法沒有規定領土,你能說中國沒有領土嗎?其理甚明!何謂領土?我國憲法完全實施或司法裁判權所能及的地方,才是我國領土。別鬧了!
第四、十七八世紀「啟蒙運動」啟蒙了甚麼?馬克思說,最根本的啟蒙是:人,終於認識到自己是人,換言之,終於擺脫神權、法統!口口聲聲說依據憲法,而忘了憲法由人民決定!人,有權修憲法;人,高於憲法。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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