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全憲盟觀點》憲改與原住民族,原來還是一樣?!

原住民族的憲改工程,須以參與者心中無法、無憲法為前提,否則,將會自陷於既有的法制框架與窠臼,到頭來還是會發現,憲改的激情過後,原住民族原來還是一樣......

全憲盟/蔡志偉 Awi Mona

30年前,臺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成立,原住民族運動進入到組織化的集體主張;20年前,1994年的憲法增修,讓充滿殖民教化式的「山胞」名稱走入歷史,取而代之的是作為基本權主體的「原住民」,1997年進而以「原住民族」的概念,增修進入憲法條文中,象徵原住民族作為一個法主體與國家的對等夥伴關係。10年前,2005年公布施行了《原住民族基本法》,試圖作為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條款的施行法,進而保障原住民族的地位與各項權利。

蔡志偉(圖)認為原住民族社會對於憲改工程與《原基法》的期待,受困於行政部門的扭曲、割裂,矮化了《原基法》的位階,窄化了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條款的效力,嚴重的影響原住民族權利與權力的發展。(圖片由作者提供)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原住民族社會對於憲改工程與原基法的期待,卻受困於行政部門的扭曲、割裂,矮化了原基法的位階,窄化了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條款的效力,嚴重的影響原住民族權利與權力的發展。30年過去了,至今,所謂的憲法,卻始終讓「原住民族」僅能作為一個象徵性的多元文化想像而存在。

在臺灣的社群關係上,原住民族並未脫離過往國家與漢人社會所加諸於其身的污名化標籤,比如在對於任何人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就業權,原住民勞工卻仍然必須面對勞動市場的不友善,而有就業歧視的困境。再如憲法保障的教育權而言,原住民族教育內容遭致漢人文化主導教育體制的排除與弱化,造成各級教育不利於原住民學生的學習,阻斷了其自身文化的延續。甚而,作為原住民族核心權利的自治權能,也一再地被矮化、弱化為地方自治團體下的附屬品。

本來,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法秩序,更重要的是,憲法也是規範國家組成員(個人、社群、民族)與國家的關係。1993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同時也是聯合國所定「國際原住民年」的尾聲,原住民族第三次還我土地運動提出「反侵佔、爭生存、還我土地」的大遊行,針對當時憲法修正,提出包括(1)山胞正名為原住民、(2)保障土地權、(3)設立部會級專責機構與(4)原住民自治等四項主張,即是在主張重新建構原住民族與國家的關係,冀以原住民族對於中華民國的肯認,充實國家主權的正當性。

縱然,山胞已正名,卻在國家機器的巧手下,透過政策同質化的措施,均質化原住民族的社會文化。再如部會級專責機構也設立,卻在事權主體性的削減下,無法發揮應有的權能,反倒成為部落族人批判的代罪羔羊。

「原住民族」,一個對於臺灣社會看似熟悉卻又相當陌生的概念,向來在我國的法制體系中,處於一個相當模糊的位置。這樣模糊的位置,更加深了臺灣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社群及其權利的錯誤認知。(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原住民族」,一個對於臺灣社會看似熟悉卻又相當陌生的概念,向來在我國的法制體系中,處於一個相當模糊的位置。這樣模糊的位置,更加深了臺灣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社群及其權利的錯誤認知。實則,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在前言中「確認所有民族對構成全人類共同遺產的各種豐富多彩的不同文明和文化做出了貢獻;並確認凡是基於、或以民族出身或種族、宗教、族裔或文化差異為由,鼓吹民族或個人優越的學說、政策或作法,都是種族主義的,是違反科學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在道德上應受到譴責,且從社會角度來說是不公平的。」

此外,宣言強調「關注原住民族在歷史上因殖民統治和自己土地、領土和資源被剝奪等原因,受到不公正的對待,致使原住民族尤其無法按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行使發展權;承認亟需尊重和增進原住民族因其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及其文化、精神傳統、歷史和思想體系而擁有的固有權利。」臺灣原住民族與全球原住民族同樣承受此歷史背景與結構劣勢,原住民族的憲改工程,首應確立修復原住民族歷史上所遭遇的不正義對待之基本價值,續以建立憲法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的實質體系,始能獲致原住民族文化存續與發展的憲政理想。

即如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在重構原住民族與國家之關係的過程中,都成立了歷史真相與和解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因此,本文認為原住民族的憲改,應以成立「歷史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為開端,引領臺灣社會共同面對原住民族的歷史問題與當前困境,並以建立原住民族與臺灣的新憲為目標。而原住民族的憲法,更是要以下列各項神聖圖騰柱(sacred totems)為基礎,包括原住民族自治主權、原住民族土地及領域權、原住民族同意權、原住民族政治權(席次保障、審議專屬權(立法院設置原住民族委員會)、財政權、預算權,一以確認並保障原住民族的特殊地位,復以承認並保障原住民族之固有權力與基本權。

本文再次強調,原住民族的憲改工程,須以參與者心中無法、無憲法為前提,否則,將會自陷於既有的法制框架與窠臼,到頭來還是會發現,憲改的激情過後,原住民族原來還是一樣。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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