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池明
檢調日前大動作搜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處長因涉〇二〇六花蓮地震善款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諭令交保、限制住居。遲來的司法動作總算掀開花蓮長期封閉的行政黑幕,更向社會揭露,高達廿七億元的民間善款,究竟是如何在黑箱作業與資訊不透明中被處置。
大難當前,國人解囊相助,出於對災民最純粹的人道關懷,如同這次熊本震災後滿溢的台灣熱血善舉。然而,花蓮縣政府當年卻將這筆救命錢拿去補貼石材業者等特定產業利息,金額高達八億,讓捐款人憤而要求退款!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當代理縣長蔡碧仲兩度提案,要求比照高雄氣爆與台南震災「按月公開善款使用細目」時,時任善款委員會召集人的張善政,竟選擇否決與擱置。拒絕陽光的決策,徹底摧毀了民間對地方政府賑災專戶的信任。
監察院過去的糾正案早已寫得一清二楚,縣府舉辦震災感恩餐會,故意將採購拆案規避《政府採購法》,甚至挪用身心障礙福利經費去印製震災文宣。再對照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數千萬元捐款「對不上帳」的爭議,甚至某次地震後傅崐萁自曝家中「禮盒山」的奢華景象,完全暴露出善款管理與公務倫理的敗壞。如今花蓮縣府甚至動用官方粉專喊冤、指責司法「政治操作」,這番公器私用的態度,毫無行政中立的基本政治倫理。
政治責任豈能任隨職位更迭而抹滅?張善政當年以前行政院長的高度受邀掌管善款監督,如今高居掌管千億預算的桃園市長。若當年對數以億計的民間善款可以選擇遮遮掩掩、寬鬆審查,試問桃園市民,要如何相信他能以嚴謹透明的標準操守直轄市公帑?善款變弊案,重創社會公信力,張善政市長當然有政治責任,必須主動說明當年否決公開細目的理由。
依法行政與透明是政治公信力的根本基礎,當地方掌權者把民間善款當作隨意支配的壟斷式資源,檢調務必徹查到底。立法院更應儘速修法,強制規範災害專戶的明細公開機制,萬不該讓全台灣的愛心捐款,持續在政治黑箱與行政濫權中消磨殆盡。
(作者為NGO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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