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啟文
拜讀法官協會理事長高金枝日昨《法官為何讓人失望?》投書,法官堅守「無罪推定、罪疑唯輕、罪刑法定、證據裁判」原則,是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防線,無庸置疑。只是,人民參與審判或可提升信任度,但信任度低落主因,應在於法官的操守或學養,不能本末倒置,反過來要求人民體驗判決難以抉擇的痛苦。
不管將來採觀審、參審或陪審制,相較人民法律知識普遍薄弱,最後勢必仍由法官主導訴訟及裁判,可能讓人民成為背書而已。如何建立有影響力或牽制法官個人獨斷的制度,有待英明立法。
言歸正傳,目前仍有法官未擺脫本位主義,聽到與案件有關建言,大都以「獨立審判」,外人不能干涉為由搪塞,寧把自己關在象牙塔裡,難怪會與時代社會脫節。所謂「自由心證」同樣讓人詬病,外界批評充滿主觀意識的謬誤,如遭濫用,反變成法官為所欲為的尚方寶劍,也需要檢討。
更重要的是,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大都有名無實,內部自律及法官評鑑有發揮功能嗎?我想,司法院如敢大砍不適任法官,公開說明理由,除了警惕其他法官,人民信任度絕對會大幅翻升。(作者任職文史機構,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