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但願花燈點亮雲林

◎ 蔡銘燦

等了二十八年,歷經九次失敗,雲林縣終於取得明年台灣燈會主辦權。身為雲林鄉親,不免感嘆:「這條路好長,走好久。」

明年台灣燈會副燈區設於雲林北港,是「花燈的原鄉」,源遠流長。早在五、六○年代,每年元宵節跟大人到北港媽祖廟左前方的「宗聖台」看花燈,是一件賞心悅目的大事。在物質缺乏的年代,它豐富了幼小貧瘠的心靈,開拓了眼界。彼時,巧奪天工的紙花燈,光彩耀目,美不勝收;以民間故事和二十四孝為背景的電動花燈,搭建如野台戲的布景,栩栩如生,寓教於樂,令人嘆為觀止,流連忘返。筆者印象最深刻的是,中國唐山大地震隔年,電動花燈呈現地震場景,結合聲光特效,觀眾宛如親歷其境,「震」撼人心,見識到天災的恐怖。北港花燈在我童年的成長過程,是一段值得典藏的珍貴記憶。

雲林縣是農業縣也是窮縣,除了一個「巨無霸」污染的六輕,大家記得的就是北港媽祖廟,縣內幾乎沒有工業區,加上人口嚴重外流,長久以來,一直被漠視,甚至遭邊緣化。二十八年,歷經藍綠執政,好不容易才盼到一個主辦台灣燈會的機會,鄉親喜悅之餘,恐怕更多心酸。

縣長李進勇要藉二○一七年台灣燈會讓世界「看見台灣、看見雲林」,雄心壯志,值得嘉許。問題是,讓世界看見雲林之前,首要之務,是讓中央知道雲林縣的「存在」。五二○即將到來,期盼新政府能給雲林縣一個公平的對待。

(作者為藥品行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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