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改變綠能發展思維

◎ 王雲怡

小英開始產業之旅,第一站特意選擇了屏東佳冬的水上浮動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無疑對原本奄奄一息的台灣再生能源產業打了一劑強心針。

但另一方面,針對離岸風力發電政策,能源局近期出爐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評估說明書」(簡稱「離岸政策評估」),內容主要為政府將採分期公告、逐年檢討的方式,每三年開放0.5~1GW的額度,鼓勵台電及民間投入離岸風電的開發。然而離岸風電做為未來台灣綠能的最大供應來源,這樣的節奏,實難達到小英提出的發展目標(二○二五年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五百億度電,佔總發電量廿%)!

準總統蔡英文,昨到屏東參訪全台首座浮動太陽光電。(記者陳彥廷攝)

「離岸政策評估」主要的重點有二:第一,僅限於政府選擇的卅六個潛力場址開發;第二,僅可以在政府開放的額度內開發。而這兩點其實是國民黨政府時代,整個再生能源政策進度「先慢後快」遺毒下的產物。

首先,這卅六個潛力場址不一定符合離岸開發專業需求。舉例而言,目前這些場址多選在水深五十公尺以內,排除了五十公尺水深以外的區域,但目前已有浮力式離岸風機的設計,特別適合水深五十公尺以上的場域,該限制其實大幅限縮離岸風場開發的可能。

其次,有關每三年釋放0.5~1GW的額度,相當於每年興建規模最多166MW~330MW,和其他國家相比實在太慢。以德國及英國近三年的離岸風電開發而言,單一風場規模動輒300MW,台灣只要一年同時有兩家以上申請遞案,額度即超過。有關自限發展額度的惡果,太陽光電的競標制度殷鑑不遠。

能源局或者會說,離岸採取區塊、階段開發,是為了配合及等待台灣離岸產業技術的進步,但事實上,這樣的做法只會延緩離岸產業進步的速度。德國二○一五年新增裝置量超過2GW,仰賴的是政府積極創造「市場」以帶動技術進步、成本下降的策略思維,國民黨政府「先慢後快」且具保護色彩的政策主張,反而會讓有意投入的國內外廠商及開發者產生疑慮:難道只有某些人、某些技術才能玩這個遊戲嗎?

有論者批評風電無法真正嘉惠國內產業,然而以陸域風電為例,根據能源局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會議上討論的結果,在國內陸域風場全採用進口風機的情形下,仍然有五十%的投資金額用於本土產業,包括塔架、機電設備、吊裝及土建等工程費用。

最後,「離岸政策評估」僅劃設可供開發的區域,開發過程中最為困難的漁業權補償爭議,政府仍未能形成公平、公開的協調處理機制,這也會是達成綠能發展目標的最大變數之一。

因此我們希望,小英可以看清過往政府長期「以鼓勵之名、行限制之實」的扭曲作法,千萬別再用「先慢後快」的思維處理離岸風電政策!

(作者為新能源產業促進會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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