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柯P將「文化資產」變「文化資剷」

◎ 黃瑞茂

柯文哲市長對於違背選前承諾全區保留南港瓶蓋工廠的跳票做了說明:「拆屋是文資委員會、都審委員會最後做的決議」。他向記者表示:「坦白說你們都以為市長可以決定一切,但委員會決議的結果我也沒辦法處理」。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與文化資產委員會的慣例,這個委員會的任務是依據文化資產法令,據委員的專業判斷來給予申請案的文化資產價值。容或在委員會中進行不同意見的討論,但是不會預期將文化資產的指定等決定做為執行拆除工程的依據。

文資團體到南港瓶蓋工廠抗議柯市府「全區保留」承諾跳票。(記者梁珮綺攝)

台北市面對開發時,常常利用法令來操作「雙面刀鬼」的手法。現在市長換人做,然而在發展導向的價值觀下,城市文化力量仍被忽視,柯市長的回應就只是呈現了他的心態:文化資產是來鬧事的。雖然有相關的法令機制與處理的經驗法則,但是沒有價值做為城市文化治理的依據,就只剩下口語的扭曲與硬拗。

面對一連串浮現於城市角落的文化資產保存事件,市政府似乎已經擬就了「文化資剷」標準作業程序(SOP)?

(作者為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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