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潘縣長只能吞下方局長?

◎ 林志翰

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群眾不滿警方強制驅離在立法院前集會的公投盟,發起「路過」中正一分局的活動,主張到分局路過、借廁所,要當時的分局長方仰寧出來面對,結果洪崇晏等四人遭到司法起訴;同樣打著「路過」名號的白狼張安樂,站在宣傳車上拿著大聲公嗆聲反服貿學生,結果方仰寧對白狼連一句話都不敢吭,只敢怒嗆學生為「小孬孬」。

也因為這樣的政治正確,甘為馬政府的樣板打手,方仰寧官運亨通,繼去年八月從三線一星的分局長調升為三線二星的警政署交通組長之後,今年又再度獲得警政署關愛的眼神,高升為屏東縣警察局長。

方仰寧。(記者林正堃攝)

方仰寧這塊樣板正好呼應了柱仔姊的「民粹操弄說」,馬政府其實是要告訴全國軍公教與警察體系的公務員,只要你們願意不計毀譽,勇於為馬政府發聲,打壓與國民黨站在對立面的民粹,強硬地反抗民眾呼喊民主的浪潮,升官發財絕對不是夢!

由於警界人士的升遷是由警政署全權負責,又加上警察局長或分局長是事務官而非政務官,縣市首長實際上僅有建議溝通的消極權力。

但筆者仍期盼屏東縣潘孟安縣長「公開」宣示反對這項人事命令,表達捍衛民主自由的最高原則。否則,方仰寧這塊樣板恐將引發公務員逢迎拍馬的模仿連鎖效應,不但有違行政中立,更大大戕害了民主自由的寶貴價值。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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