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法治只剩下技術與策略?

◎ 陳竹上

陳長文大律師於報端發表「天堂不撤守—當蔡英文的未來總統府也被占時」,質疑法律人出身的蔡英文,是否也願意讓高中生們占據總統府?並表示憂心法治的他,希望社會紛爭有一個客觀化處理標準,不因人而異,否則法治將退為人治,誰的社會力大,誰就能片面詮釋法律,引法律為己用。如此人民也將不再信任與遵守法律,這必將是社會崩壞的開始。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筆者除認同上述理念外,基於過去因爭取大學教師訴訟權益而與理律律師團交手的經驗,對於法治也有許多體悟,想趁此與陳大律師交流:(一)理律能夠承辦多項政府的案件,想必也從中獲取不少報酬,這究竟是基於不因人而異的法治,還是社會力影響下的人治?(二)我們如果也假設:這次不是政府機關,而是被提告的學生或記者重金禮聘理律辯護,貴團隊是否也會「片面詮釋法律,引法律為己用」,以求勝訴?(三)關於課綱案,行政法院已要求教育部履行資訊公開義務,接受社會檢視;對照於此,筆者與科技部訴訟時,曾向法院聲請開庭錄音光碟,以期能謄寫逐字稿,公開理律律師團在法庭上代理科技部的言論,讓學界參酌,但卻遭出庭律師當場拒絕。如果代理政府訴訟,卻賺錢OK、監督免談,是否也算另類黑箱?(四)回顧RCA工殤求償案,法院指出本案被害人提告至今十五年,身心備受煎熬,但資方都未釋出善意,也分文未補償,RCA員工關懷協會的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更點名RCA當初是在代理人陳長文律師協助下,將美金一億多元匯出,才造成RCA在台沒有資產。請問此舉是否也會讓人民不再信任法律,導致社會崩壞?

與貴團隊訴訟的經驗讓我體悟:法治不應僅是形式化的法條,更是文化與倫理,並且與律師素養攸關,少了這一層底蘊,法律多半剩下技術與策略,當人民不願面對這種動輒數年的消耗戰與烏賊戰,而寧可衝撞體制時,或許有待檢討之處,但也不是不能同理。

(作者為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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