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聯合報》對不起丁萬鳴

金恆煒

《聯合報》經濟組記者丁萬鳴日前利用採訪陳水扁總統頒獎典禮的場所,手舉「下台」標語,並且三次高呼「阿扁下台」。這一幕是台灣記者最墮落的表演,然而卻具體而微的呈現台灣媒體生態最不堪的現實。

記者原本是事件的「局外人」或說「觀察者」;用馬克思擔任《萊茵報》時的說法,記者是「既有政治頭腦又能表達人民心願的第三者」,而「這個第三者必須與公民有關,但又不能存在任何私人利益」。馬克思固然理想化了記者此一行業,不過,像丁萬鳴這樣連最低的底線都也不守,基本的規範都不放在眼中,絕對叫人瞠目不能言。

值得觀察的是,《聯合報》如何處理?依《聯合報》的報性,應該不了了之才對。不過《聯合報》看來真要開鍘了。依「本報聲明」,《聯合報》認為丁萬鳴「嚴重違反了記者角色分際與工作倫理」,故而「調離記者職務」。

《聯合報》是不是做到了清理門戶,藉此實踐媒體天職?不然。第一個質疑是,既然「嚴重」,為什麼只是「調離記者職務」而不是「解職」?接下來要問,要嚴重到什麼地步,才能開除?其次,《聯合報》在「聲明」中表示,「對每一位記者、編輯個人的政治理念充分尊重,唯亦嚴格要求在執行職務時,必須謹守新聞專業倫理」。這不是唱高調就是騙人。不必援引別的評論,根據《聯合報》內部刊物《聯合系列》二月號,披露了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一針見血批判《聯合報》「已經捲入了整個政治鬥爭」,「弄到像政黨宣傳報…比《中央日報》還嚴重」,所以「嚴格要求」云云,全是假的。

故而,丁萬鳴「將其個人政治立場與新聞工作混淆」,是「結構性」問題,而不應歸咎於個人;是《聯合報》報社「嚴重混淆」,才生產、培養出丁萬鳴這樣的記者來;換句話說,有這樣的《聯合報》,就會有丁萬鳴這樣的記者。

《聯合報》「處分」丁萬鳴是處分錯了,難怪「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結論是,丁萬鳴沒有對不起《聯合報》,是《聯合報》對不起丁萬鳴。(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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