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梁文韜 / 中共的急統進擊

梁文韜 /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二○○五年四月底連胡會前夕,中共迫不及待的先行在當年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法,其中第二條明訂:「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當時的國民黨並沒有附和「同屬一個中國」的說法,只沿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事隔十年,國民黨正式接受「同屬一中」做為基本立場,我們有理由相信,朱立倫關於「同屬一中」的說法並非偶然,而是呼應中共的壓力。

儘管現今政府否認這是目前的政府立場,然而萬一國民黨繼續執政,這將會是在北京壓力下,國民黨新總統及政府的方針;另一方面,即使朱立倫否認「終極統一」的說法,但國內外都一致認定「同屬一中」比「一中各表」更趨於急統,這無疑是國民黨替北京政權對民進黨施加強大政治壓力的一種做法。對北京而言,反正國民黨贏面不大,透過現在的傀儡,對還不願意當傀儡的施壓,是最精明的做法。

 連戰(左)、胡錦濤(右)。 (中央社資料照)

從《反分裂法》到新版《國安法》

值得注意的是,十年前連胡會共同發佈「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裡的有效併吞台灣五大共識中,除了「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外,其他四項已經得到重大進展,「促進盡速恢復兩岸談判」,已經從非官方的兩會交流,演變為官方國台辦與陸委會的正式談判,「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已由於比WTO更緊密的ECFA架構之建立而「達成」,「促進協商參與國際活動問題」則在政府主動降格,以台灣地區名義申請加入亞投行得到「體現」,「建立黨對黨定期溝通平台」更是由「朱習會」的舉行得到進一步確立。

目前暫時未能以原訂的一國兩區基礎簽訂正式被併吞的和平協議,讓國民黨、特別是馬英九感到遺憾,馬英九甚至一廂情願地提出,政府未經立法院就跟中共簽署的二十一條協議,其實就是等同於和平協議。話雖如此,這並不代表他在未來一年卸任前,不會盡最後努力配合中共對台灣形式上的併吞,去簽署和平協議。

當年中共以反分裂法方式,將反制台獨的構想正式入法,展現其一統台灣的野心,以武力威嚇去迫使台灣人就範,最受矚目的第八條,列明在三種情況下中共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以捍衛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一)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二)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三)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第一項是針對前總統陳水扁當年連任後,可能以「一邊一國」論述為基礎而宣布獨立所設想的,第二項則是針對類似二○○四年二二八牽手護台灣大型群眾運動的過程中,有可能引發的獨立宣示,當年大約兩百萬民眾參與台灣史上最大型的群眾活動,其目的卻只是反對中國部署針對台灣的飛彈設施以及支持反飛彈公投,而非宣示獨立建國。台灣人民其實可以透過類似方式,展現要求獨立的集體意志後,便宣示啟動立國進程,中共正是在提防這種事情發生。

當國民黨以為現在接受十年前中共就已提出的「同屬一中」,就可滿足中共的要脅,那就大錯特鐠,中共正要進一步脅迫台灣就範。習近平明確表達了「沒有九二共識就沒有兩岸和平」的強硬態度,對他來說,「九二共識」已經沒有「一中各表」這回事,而只有「一中原則」。然而,馬習會的難產,表示中共對國民黨已經不抱有太大期待,下一步中共要將「啟動和平談判」,變成明年很有可能上台的民進黨在執政後的「義務」,這很可能是在新版《國安法》中引入台灣條文背後最關鍵的原因。按照新版《國安法》第十一條,明確提及「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有些評論家或許認為,此法主要是針對香港去年雨傘革命而設,中共引入其管轄範圍外的台灣之任何條文,都是無稽之談。不幸的是,台灣人再怎麼不能接受,但也必須理解北京的做法,其實就是把台灣當成其領土的一部分來立法及規劃,這是在強迫台灣人民就範過程中,非常具有指標意義的關鍵舉措。當中的第三十二條更宣示中國國家主席經過相關程序,可以「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過去在「牽手護台灣」行動中,台灣人民意識到中共的飛彈威脅,在飛彈還沒撤走前,國民黨便配合中共,大舉植入中國因素,導致台灣愈發依賴中國,未來這些因素將被中共利用來威迫利誘台灣人民及政府。台灣人民必須阻止馬政府繼續讓中共在台引入新中國元素(如中國人能以個人名義買房及買股炒賣)、制止透過服貿協議或自經區,讓中國人流金流大舉入侵、有效逼使馬政府降低已引入的中國元素(如自由行)的影響,否則就無法減緩被實質併吞的速度,也難以力阻中共對台灣形式上的正式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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