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衛福部把責任轉嫁醫療機構

◎ 錢建文

醫療疏失的根源大多在制度系統而非個人,是處理醫療不良事件的重要理論基礎。這些根本問題包括醫療制度的設計不當,醫師沒有納入勞基法所導致的超時過勞執業,以及健保給付護理費用過低,造成過低的護病比。

另一個重要理論根據,在於臨床醫療上的高度個人差異性與不確定性,造成許多可預期卻無法避免的醫療副作用。因此北歐、紐西蘭、法國與美國部分地區,就實施了不責難補償制度:透過互助的精神,由全國人民繳納的保險金,或由國家支出,來給予個人遭遇醫療風險時的救濟措施。

北歐國家在社會民主政體之下,國民經濟均等,福利制度良好,社會凝聚力高,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舉世聞名。人民崇尚平等主義與團體主義,充滿了包容、滿足、善良、誠實與合群的美德。因此在實施多年的不責難補償制度之後,成功地大幅減少醫療訴訟的案件,省下的訴訟社會成本遠高於補償制度所支付的金額。

遺憾的是當初台灣推動者所嚮往的北歐烏托邦制度,經過各界討論之後,就變成了充滿責難精神的台灣版本。在奉行新自由主義的政府架構下,「異類」的台灣健保福利制度,被消費者團體視為消費產品,要求在沒有辦法證明有過失的補償事件中,醫師還必須負擔百分之一百的補償費用。參與討論的醫師公會,竟然也發出了公文建議醫界分擔上限以卅%為限。我們把一個互助合作精神的立法,搞到充滿了責難與不信任的拼裝車制度。

若這個法案通過以後,可以預期醫療糾紛不會減少,事故真相難以釐清;更重要的是,衛福部把自己的責任轉嫁給醫療機構之後,會繼續拖延真正能夠解決醫療根本問題(健保制度)的改革。

要實施符合公平正義的不責難補償制度之前,我們必須先有公平的賦稅制度以凝聚人民,共同來創造出經濟平等與互助合作的社會。否則,目前拼裝車式的政院版本,反而是讓重症科別立即一槍斃命的催命符。

(作者為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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