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如果「陸續迫降」

◎ 郭燕霖

繼美軍戰機「迫降」台南機場後,美軍運輸機抵達台南。中國外交部馬上向美方抗議,但並未向台方表示抗議,而福爾摩沙島內的中華民國馬上透過AIT向美方表示同意。

台灣海峽的兩岸關係,在李登輝和陳水扁任內均宣示兩岸是國與國關係,不管是特殊關係也好,還是一邊一國也好,至少兩岸關係是定義在國家基礎上。而有關太平洋的台美關係,是不是特殊國與國關係,還是一邊一國,卻鮮少有人探討,論及兩岸的台美關係,美國是用《台灣關係法》來規範美國人民與在台灣土地上所有人民間(The People on Taiwan)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杯葛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二款如此說明,有意思的是在亞投行議題發酵之下,到底亞投行是不是符合上述條款的「經濟杯葛」手段呢?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無關,但美國或AIT的觀點就值得後續再觀察,是如同林永樂所言還是後續又有美方戰機「陸續迫降」福爾摩沙呢?

到底台美關係是何種關係?如果依照《台灣關係法》和二次大戰後的《舊金山和約》來看,至少可確定是戰勝國(美國)和戰敗國殖民地(日屬福爾摩沙)的戰略關係。除了這層關係外,昨日《未解放的台灣》表示台灣是屬於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所轄制,尚未解放成功,也因未解放,故美方有義務和責任信守防護福爾摩沙之職,等待福爾摩沙人民有能力和意願自我解放。如此,台美關係也才能進展到特殊國與國關係,而這也是二次戰後尚未獨立建國的台灣人民所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

(作者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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