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雨污水利用該做,沒得選!

◎ 孫振義

一座小學的面積約是一公頃,如果某日降雨量四十毫米估算,基地的七成面積約可收集到二八○噸的雨水,以每人每天沖廁六次計算(每次八公升),便可供應一九○人一個月的沖廁用水。更何況台灣年平均降雨量約為二五○○毫米,雨水資源若是能夠好好運用,便能夠達到降低自來水依賴性的目標,不該做嗎?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台灣人平均每日用水量約二四○公升,約八成會形成污水。若能將其淨化後運用,絕對足以替代約佔日用水量四分之一的沖廁用水,甚至可以用於植栽澆灌、景觀水池等有助於調節微氣候與降溫的城市水域,不該做嗎?

台灣水庫蓄水量因淤積而日益減少,年雨量雖充沛卻在時間上分佈不均,加上農業與工業的用水需求,每年梅雨季節前總會上演「缺水」戲碼。

因此,對台灣的城市而言,雨水、污水循環再利用應該做!為了因應氣候變遷與穩定用水安全,城市必須施行「雨污水再利用系統」,沒得商量沒得選!

為了達到雨污水再利用的目標,必須本著永續的思維,在水資源之「收集、處理、儲存、輸送供應」等四方面做起。

首先,每一塊基地與每一棟建築物必須極盡所能地收集雨水與污水!然後將收集來的雨水與污水分別妥善地淨化後儲存起來。透過降低建築物建蔽率的方式,催生足夠的人工濕地設置空間,運用傳統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與人工濕地,將污水妥善淨化後達到沖廁用水之標準,稱為「再生水」。

淨化後的雨水與再生水,可暫存於城市水域空間中,其可以是景觀池、生態池,甚至是多功能的景觀生態滯洪池,此時水資源不但可重複使用,還能讓城市更生態、更美麗!

在應用端,政府可立法強制建築物須建立雨水與再生水供水系統,規定以再生水沖廁、花草澆灌,較乾淨的雨水則用於洗衣、地板清掃。或將雨水與再生水混合後綜合運用,目標是降低自來水用量,以期能在旱季時擺脫無水可用之窘境。

經過妥適的規劃與管理,一滴水在城市中便能多次循環使用,屆時,至少在民生用水方面,才有機會擺脫水荒問題!(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臺灣綠建築發展協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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