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為何醫師自身難保?

(資料照,記者陳冠備攝)(資料照,記者陳冠備攝)

◎ 張肇烜

蔡伯羌,五年前是奇美醫院外科住院醫師,長期過勞工作,每月工時約三百六十小時,每天工作十多小時,一次進開刀房時突然心肌梗塞昏倒,因腦部缺氧過久,急救之後失去記憶。蔡太太血淚泣訴,事發時他們結婚三年,孩子也剛出生六個月,但是先生卻再也不記得他們。

五年來的官司纏訟,日前「蔡伯羌案」二審採納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審查意見,認定蔡醫師明顯超時工作,確認「醫院過失責任」,判賠七百八十萬元,雖然和動輒幾千萬的醫療糾紛賠償不能相比,但也創下首例醫師過勞職災補償案例,醫師爭取勞動權益終於露出一線曙光。由於受僱醫師遲未納入「勞基法」保障,過往若發生過勞職災,醫院多以沒有僱傭關係拒絕職災賠償。「蔡伯羌案」一審判決敗訴,法官認定醫師與醫院無工時約定,也不適用勞基法及職災勞工保護法規定,因此判決醫院不用賠償。

然而,再多的賠償都換不回失去的健康!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已推動二十多年,卻遲遲沒有結果。蔡伯羌的太太說:「每一個人都應該受到保障,醫生也是人,為什麼政府要讓財團牽著鼻子走,不讓醫生納入勞基法?」去年護理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後,受僱醫師成為僅存的「勞基法孤兒」。曾有衛福部的官員說:「台灣的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就算每週工時兩百小時,也不違法。」更對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表示:「將花九年時間討論。」

美國曾因住院醫師過勞導致病人死亡,促使立法限制醫師工時。保障醫師的勞動權益,更能保護病人的健康人權,主管機關卻一再消極怠惰,監察院已多次就醫師工時過長問題糾正衛福部和勞動部,去年二月再度發函糾正衛福部和勞動部遲未將已有共識的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還要再等九年嗎?擔心得罪醫院與財團,犧牲的卻是過勞的基層醫護人員。蔡伯羌的太太控訴:「財團太有錢,人命不值錢,財團只會榨取勞工的血!」政府聽到了嗎?不要再讓血淚斑斑的悲劇發生了!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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