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姜皇池╱看看印尼,想想臺灣

(示意資料照)(示意資料照)

姜皇池╱台大國際法教授

印尼政府宣示將對在印尼海域非法捕魚的外國漁船採強硬立場後,過去數週已扣押並炸沉約三十艘外國漁船,馬來西亞、菲律賓與中國漁船皆在其中,另又扣押二十二艘中國漁船。不僅如此,其曾追捕違法漁船,主要仍是中國籍漁船,有三艘確定為台灣籍。印尼強調逮捕後,同樣不排除予以沒入或炸沉,自是引發國內關注。

基於人道考量,《海洋法公約》雖規定不能加諸在專屬經濟區內違法作業漁船之船員身體或自由的處罰,但並不禁止針對非法外國漁船、漁獲與漁具進行強烈處罰,包括銷毀與沒入。因此只要不傷及人命,印尼的作為並無違法。

印尼海岸線長達三萬四千多浬,宣稱其海域中有數以千計的非法外國漁船,反觀台灣,海岸線雖只有一千餘浬,但僅今年前三季有紀錄之非法入侵中國漁船,即近二千艘次;甚至,全部皆在二十四浬內!

中國近海漁業資源破壞嚴重,研究指出其漁業資源三十%已崩潰,二十%已過度捕撈。而在經濟高度發展後,對魚類需求亦隨之增加,更驅使中國漁船向世界擴散,鄰近的台灣、日本與韓國皆蒙其害。

對此情勢,過去十年,韓國海警扣押中國非法作業漁船四六○○艘,今年十一月中旬韓國海洋警備安全本部更建立「機動戰團」,配備大型艦艇、直升機,以及特種兵等等;從該月十九日到三十日,扣留四十餘艘。至於日本則於稍早十月,修改漁業法制,加重罰則;十一月間立即對非法入侵捕撈紅珊瑚的二百餘艘中國漁船,採行強力手段,逮捕多名中國漁民與船長。事實上,近兩年日本扣留中國違法漁船船隻總數是過去十年之最。

若以海岸線長度相比,台灣海域受中國漁船肆虐程度,絕對遠遠嚴重於其他各國。但相對於鄰近國家之積極作為,政府面對違法中國漁船,向來畏首畏尾,一意採柔性手段,使中國漁船狎翫輕忽,無視取締,反抗手段從蛇行逃避拒檢、利器妨礙登檢,甚至攻擊執法人員,不一而足。猶有甚者,無論中國漁船罪證如何確鑿,行為何等頑劣,通常均自限於驅離或罰鍰。而檢視過去三年取締紀錄,眾人皆感受中國漁船入侵日益嚴重,但取締卻日益減少?難道就不敢留置,就不願沒入漁具與漁船,以致毫無遏阻作用?

印尼個案給台灣另一啟示,在印尼的非法外國漁船中,約四分之一是與印尼商人「共謀」,此等「印奸」,同樣是印尼此次鐵腕政策的打擊對象。看看印尼,想想台灣。在過去數年,採行「罰鍰」手段,政府欣慰非常,本擔心中國漁船拒不繳交,但中國非法漁船不僅如數繳交,據聞甚至有違法船舶在帶案回港途中,其「在台友人」已備好罰鍰等候,待漁船入港,即刻處理!對於此等「台灣友人」是否亦應予以關注?否則罰鍰增加,非法中國漁船同樣增加,越掃蕩,中國漁船反而越多!海巡署實應細細擘劃,「內」外並治。

最近逮捕的中國「閩獅漁07837號」,明顯符合「『得』沒入」之條件,應即「強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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