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蘇彥圖/ 憲政民主秩序下的黨/國分際

◎蘇彥圖/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憲政主義試圖節制權力政治,據以防範暴政的出現。然而,形構憲政秩序的法與道德,既不可能毫無含糊與爭議,也沒辦法自動發揮規範效力。憲政紅線的劃定與維持,有賴憲政社群成員持續的論辯與協力,既不能指望權力菁英修為自持,也無法單靠憲法法院主持正義。

九月政爭的兩種憲政爭議

在當前的這場憲政風暴中,有些憲政紅線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大家公認的─比如說,政府不可以違法監聽。就此,總統與檢察總長矢口否認事涉不法,許多人則是提出了具體且合理的懷疑。雖然這方面還有一些法律解釋適用的問題尚待釐清,這類憲政爭議接著主要是看我們如何透過正當的憲政調查程序認定事實。

這場憲政風暴另外還牽涉到了一個憲政紅線要怎麼劃、劃在哪裡的規範性爭議。在馬英九總統/黨主席的強力運作下,國民黨火速地對涉嫌為柯建銘關說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做出了撤銷黨籍的黨紀處分,試圖讓王金平因而喪失立法委員的資格與立法院院長的職位。這之間的憲政是非,基本上取決於我們怎麼看待政黨與國家憲政機關的分際。

政黨與國家的兩重分際

我們就此可以區分出兩個層次的黨/國分際問題。首先,許多論者對於司法院釋字第三三一號解釋,以及本於該解釋之意旨所制定的選罷法規定,提出了強烈批判,進而要求根本改革「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即喪失立委資格」的制度安排。然而,仍有不少論者執著於以政黨究責替代選區罷免的形式論理,毫不介意罷免區域立委何其困難而開除不分區立委黨籍又何其容易。這些爭議事關政黨在我國代議民主政治中的角色分際,需要我們進行更深刻的反省與思辯。

另一個層次的黨/國分際問題,指向了政黨政治與權力分立秩序間的關係。它要我們追問:作為政黨領袖的總統,是否只要戴上了政黨的手套,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手伸進國會?政黨政治的發展確實已經深刻地改變了古典憲政主義所設想的權力分立秩序,可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因此就只得容任政黨─特別是一個同時掌握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列寧式政黨─完全掏空權力分立的憲政意義,讓從政者只問政黨認同而完全不顧最起碼的憲政制度忠誠。如果國會倫理法制功能不彰可以被拿來正當化總統對於國會自律事項的介入,那麼我們又要怎麼跟人家說,民主國會立法效能的低落,不是一個讓人轉而擁抱威權政體的正當理由?

因為水門案而被迫引咎辭職的美國前總統尼克森曾經為自己辯護說:「當某件事情是總統做的時候,那就表示這件事情並不是非法的。」如果「以野心對抗野心」的政治力學有其作用限制,而公民社會對於凜然言辭所包裝的濫權行止又不夠警醒的話,那麼,就算權力菁英口口聲聲說要遵憲、行憲,實際上他們所認同的,也許只是尼克森眼裡那種沒有紅線可言的憲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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