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偉凱
在這塊土地上,「死刑正確」始終決定著島民對這一議題的意見表達。筆者反對死刑,但不同於長期以來著眼於犯罪者的凶殘、冤案、或神學觀等論點,本文以兩個從「社會意識」出發的觀點試述之。
首先,死刑的存在,停止了政府與人民認真思考「究竟社會的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的動力。它的存在會讓我們認為:只要劊子手的大刀揮下,問題就解決了;而對政府來說,爭議也就此結束。於是,政府與法律佯裝給了家屬與正義一個公道,廣大民眾也在槍聲下以為得到了慰藉,因而停止向政府要求一個更健全的社會。但問題是:若無法解決製造/孕育十惡不赦罪犯的那一個社會結構,我們便永遠都要被迫去面對層出不窮的悚人案件、被迫去高喊「處死他」、被迫迷幻自己去相信:殺了他,問題就解決了。
簡單地說,死刑的存在會讓實質的問題簡單化。它是政府無力處理社會問題的擋箭牌,更是民眾面對恐懼的麻醉藥;它讓我們產生惰性,而對解決社會問題的決心一再撤守,因為我們越花時間去爭論該不該有死刑,我們便越不肯花心力去思考、面對與解決那些製造罪犯的社會環境。
上述的說法,並不是在建構一個烏托邦、永遠達不到的目標。因為,這是建立在筆者第二個看法:受害者家屬可以情感宣洩,但社會大眾不可以跟著歇斯底里,因為整體社會的價值觀要優於個人。筆者必須承認,如果受害的是自己的家人,筆者也會氣憤地要求對犯罪者處以死刑,這是情感的問題。我們要尊重受害者家屬要求處死罪犯的心情,我們也必須聆聽他們的情緒宣洩,但是整體社會不該偽善似地讓情緒跟著奮張,以為自己真的懂他們經歷過的那種痛。這是因為,沒有行動的關心,橫豎不是愛;情緒地幫忙喊「殺死他」,絕不是帶有關心的行動,這只會讓整個社會永遠處在殺戮、暴戾的氛圍之中。而這一個氛圍會窒礙整個社會的理性發展,進而終止真正的行動:藉著解決悲劇產生的病因,來縫合社會的傷口、來慰藉受害家屬失落的心。
然而,整體社會的理性價值觀必須優於個人的這一點,卻一直朝著其對立面遠離。處在殺戮、暴戾氛圍之下的偽善行動與關懷卻一直被視為是正義之聲。人們太想為家屬尋求正義,卻太不知道怎麼去追求正義。不幸的家屬不得不承認,只要他們想到他們正在忘記,他們就還在記憶著這一個痛。家屬被迫忘不掉是情非得已,但問題在於,整體社會不可以自覺正義地「幫忙」回憶、幫忙吶喊「處死他」,因為這反而是在提醒家屬與整個社會,讓大家再一次地被迫要去接受「這個傷痛是永遠無法抹去」的事實,進而讓社會氛圍成為一體,最終強化「處死他」之必要性的社會整體意識。
處死一個犯人,並無法消除他曾經犯過的罪惡,也無法讓受害家屬真正得到慰藉。但,堅持死刑要存在的這一個大眾意識,會讓整體社會疏於面對與解決真正的社會問題。受難家屬當然可以歇斯底里,但整體社會不該跟著偽善地吶喊、不該一直瀰漫著暴戾、殺戮之氣,因為整體社會的理性價值觀要優於個人。我們應該轉而將焦點著重在如何修復造成犯罪的社會結構,因為時間正不斷地在追趕著社會的未來。
(作者為英國雪菲爾大學政治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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