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看看希臘 想想台灣

◎ 潘冠廷

在希臘有句話是這麼說:全國五分之一的公務員是靠五分之四民眾養。龐大的公務員隊伍包括公務員和國企員工,這些人可說是希臘高福利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一年拿十四個月工資,每個月可以獲得獎金的名目多到不可思議。一年至少有一個月的帶薪休假,五十八歲就可以退休,退休以後一年領取十四個月的養老金。希臘公務員的後代若未婚或離婚,則可以在父母死後繼續領取父母的退休金。

希臘失業率截至目前為止已高達二十五.一%,年輕人裡每兩個就有一個找不到工作。然而社會福利金至少有九十%被用在發放退休或退養金方面,而用在家庭、醫療、失業和社會救助等方面的資金只占三.二%左右。它的失業保險項目只能覆蓋極少數的失業人群,希臘的失業補助開支還不到GDP的○.一%,且只有長期失業者才能申請失業救濟金。利益集團抵制任何針對希臘福利制度的改革。

台灣的軍公教人員十八%優惠利率和各種福利制度,是有歷史緣故的。然而時代在變,現今公務員薪水已不像從前微薄得可憐;自八二三砲戰以降,台灣一堆將領身上星星掛滿天,卻連一場仗都不曾打過。若說從前國共緊張的時代,底層公務員和前線軍人是辛苦建立我們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有功者,給予他們福利保障那可說是天經地義,但制度是可以因時制宜的。真要發放福利金,我們可以制定日落條款或排富條款,然而現今不論高階、低階、甚至位高權重如總統都可以領,那就太說不過去了!

照現今國家財政狀況來看,二十年內各類保險、退休金破產那是時之所趨,那麼這些勞工退休後又該何去何從?勞工們養公務員、保障他們退休後的生活,誰又來對這些勞工們負責?今天台灣基本工資還不到二萬,如果政府認為底層勞工可以靠那不到二萬的薪資來生活,為何公務員就不行?台灣少子化加上高齡化的現象將會使未來社會中堅的年輕人更為辛苦,但是台灣弱勢族群的福利金又有誰重視?

(作者為政治大學政治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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