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燈光設計師 看橋梁光雕

◎ 江佶洋

報載北市及新北市即將聯手將跨越淡水河的十二座橋梁「點亮」!透過夜間照明的增設,掩蓋橋梁老舊醜陋之事實。

敝人才疏學淺,提出幾點供大眾討論與思考:

一、淡水河河面過於寬廣,不像高雄愛河或巴黎塞納河,河的兩岸雞犬相聞,河岸文化相較容易建立與發展。淡水河兩岸,長期被高聳河堤阻隔,加上河面遼闊,根本沒有河岸文化可言。試問,跨越淡水河的橋梁中,每天有多少人在其上漫步呢?那麼,光雕是給誰欣賞的呢?只給開車騎車的用路人嗎?

二、該檢討的是橋梁老舊與醜陋的問題,光是用光雕來包覆,就像一個已經爛掉的食物,再幫它用華麗的外包裝包起來一樣,裡面還是爛的!

三、有人覺得公共工程往往俗不可耐,這事因為有一個採購惡法的存在。台灣的公共工程通常不是設計標(所謂最有利精神標),而是採價格標(最低價者得標)。可以想見,在賠錢生意沒人做的前提下,得標廠商會給你多好的東西?

再者,我們跟法國不同的是,當有重大公共工程要進展時,法國公部門會找設計師、藝術家參與,甚至開放給市民評圖,但是台灣的公部門基於採購法(藝術設計無法量化,故無法估價。花博不就是因為這理由而浮報材料費嗎?因為藝術家、設計師也要付費啊),或是對於藝術美學涵養不夠(根本連找對的人來諮詢都不知道該找誰,美醜不分),又怎能指望即將耗資一億四千萬元的橋梁光雕能有多美呢!

四、不知這工程是否評估過光害對周遭環境的影響,尤其淡水河整治未竟其功,是否有必要先行動工有待商榷。

五、光雕之後呢?當城市的夜晚被越來越多的人工照明遮蓋,原本為了交通安全而設置的路燈呢?除了光雕,這些路燈不能是光雕與安全照明合而為一嗎?橋梁的老舊與造型醜陋,光雕能幫助多少?

光雕,不該只是光雕而已!

(作者為燈光設計師,曾任巴黎西站藝術村駐村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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