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還在憲法各表!

◎ 沈建德

謝長廷再為他的「憲法各表」辯護,他說他的意思是,台灣和中國各自根據憲法,各自表達國號,我們是中華民國,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又說,他和馬英九不同,一中沒有重疊,沒有共識,不應以它和中國各表,我們表述憲法,隱含有主權。我認為,謝長廷越描越黑。

關於前者,二○○五年二月十四日自由時報專訪,謝長廷說「中華民國這個名字在國際上則牽涉商標問題,國際已經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代表,有其困難」,既知中華民國是中國且已被中國所代表,為何還倡導我們是「中華民國」?

關於後者,中華民國憲法是在中國南京制定,雖有在台灣修改,基本上是中國憲法,其領土不含台灣,但謝的「憲法一中」,以自己的解釋認定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包含台灣,很難理解其用意,而一九八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悍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謝的見解其實和馬英九相同,豈止前言不對後語而已。(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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