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兩個數位社群平台治理盲點

◎ 羅承宗

網路社群媒體假名人詐騙投資廣告橫行,早已積累諸多民怨。本月上旬,金管會邀集相關機關與Google、Meta等跨國業者開會協商,除宣示將建立官民聯繫管道外,並決定若由政府舉報不實的投資廣告,Meta臉書最快會在八至二十四小時內下架,Google也承諾儘快下架。這個遲來的一步,可望稍微舒緩社群平台投資詐騙亂象。惟以下兩個治理盲點,仍待政府慎思。

首先的盲點,在於通報責任歸屬問題。根據報載,未來將以「政府舉報、業者下架」模式作為管理機制。換句話說,舉報責任落在政府肩上,倘若政府未能啟動舉報機制,則網路業者似無配合下架必要。然而,政府通報的前提是「知悉」,但跨國網路社群平台至大至廣,政府究竟能拿出多少人力與資源,進行詐騙廣告的監控?令人相當懷疑。

其次,另一個盲點在於管制對象侷限問題。如所周知,網路社群平台亂象迭生,投資詐騙僅是其一,而非全部。舉例而言,冒用吳明珠中醫師名義在社群平台或網路廣告販售的各種奇異藥霜,迄今為止仍到處肆虐。網路詐騙廣告是通案現象,業務上也涉及包括衛福部、行政院消保處等單位。只關心投資詐騙廣告而忽略其他態樣詐騙,顯然掛一漏萬。

附帶一提,為妥善治理網路亂象,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到數位中介法草案,相關草案老早草擬完竣。可惜因諸多障礙,迄今仍處「立法未遂」狀態。放眼未來,臺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勇敢且明確立法治理,才是正辦。依賴政府機關對跨國數位平台業者進行道德勸說、行政指導等軟性的行政措施,管制成效終究不彰。(作者為南臺科大財法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納管網購食品廣告

◎ 葉昱呈

電商網購平台的食品來源、品質及安全性不易辨識,且許多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常使用誇大不實的廣告詞(塑身、纖體、美白、增強抵抗力等等)或涉及醫療效能的廣告詞(防癌、恢復視力、解肝毒、治失眠、降血壓等等),不僅讓許多民眾花了冤枉錢,且可能有危害健康的風險。

主管機關雖然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請電商網購平台提供刊登廣告者之資料,進行後續裁罰程序,但因行政調查、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裁處書送達等繁瑣冗長,加上部分當事人的個資、帳號遭盜用(即非實際違規行為人)等因素,讓違規廣告持續掛在網路上,造成更多人受騙。

因此,個人建議衛福部比照金管會的做法,與電商網購平台業者協商,建立「政府單位通報業者下架聯繫窗口」,公私部門協力,迅速下架違規食品廣告,保障消費者食安權益。

(作者為衛政公務員,屏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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