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潘部長,有關私校招生的常識問題…

◎ 趙南星

日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私立學校法第39條及第57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教育部長潘文忠接受記者聯訪表示:國民教育階段為基礎教育,本應考慮以教育均衡的方式入學,有些學校卻曲解,變成進入國中、國小階段的私立學校,以小型聯考的方式進行招生,嚴重扭曲國民教育本質。修法是要讓國民教育的教學更正常,不以過度的學習成就表現作為國中小私校入學依據,較能符合國民教育的辦學精神。筆者身為教育工作者,有兩點意見:

第一、不用讀過太多經濟學也知道,有市場需求的生意才會有人做。為何部分私校能以小型聯考方式招生?必定是有一定數量的家長渴望讓小孩進入這些私校,而這些家長當然清楚,這需要花費比公校高不知多少倍的學費,還得通過考試。有這些不低的進入門檻,可見這些私校目前是求過於供的賣方市場。

當然,不是有說市場需求就代表這是正確的,或說「符合國民教育本質」。事關國民義務教育,教育部的確有某種程度的干預和規範權力,只是程度到哪裡?是否正當?

第二、為何私校盛行?原因很多,可能是家長不夠信任公校教育,或願意/有能力提供下一代更豐沛的資源。

筆者最近為了取得就讀雙語師資班的資格(要通過中高級英檢),請了位一對一上課的英文家教。這位家教老師才碩一,就讀國內頂尖翻譯所,家教接到手軟。他自承國一就通過英檢中高級,高一通過英檢高級,因為從國小到高中都就讀中部某私立名校,從小一就極度重視英語教育。試問讀公立學校體系一路上來的,有幾人能在國一就通過英檢中高級?至少目前年近四十,資質駑鈍的筆者還辦不到。我們能說服自己,公校和私校的資源真的有均等嗎?如果自己身為有能力的父母,會不想辦法把小孩塞進教學優良的私校,讓他能獲得更好的栽培?

筆者呼籲潘部長,除了修法之外,教育部(或說政府)更應正視私校招生問題後更龐大的議題,例如市場需求從何而來,以及教育是否導致階級複製等結構性問題。

(作者為台北市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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