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改革笑死人了」有感

◎ 田豐文

自由時報「司法改革笑死人了」一文,對於共諜出賣國家案,最高法院竟然判決緩刑確定,嚴重打擊國軍士氣,傷害台灣民主發展。讓人難免懷疑,不少法官標新立異,拿「獨立審判」做為護身符,法官「自律」卻遙遙無期。

司法改革有幾個面向,包括制度的改革、法律的改革、人民法情感的改革,以及審判者本身的改革。制度與法律改革,可以審酌國情、人民意見並比較各國立法例,只要有定論,就少有爭議,人民法情感的改革,則可透過輿論及教育宣導。因此,司改成功與否,還是回歸到審判者本身的改革。

目前法律規定的「獨立審判」及「自由心證」,就是司改最大的困難點。如果法官確實依據調查證據結果,不受任何干擾,客觀的「依法審判」,當然予以尊重,只是,有多少法官的心態能客觀中立?能夠不受干擾?恐怕都是問號。

其次,許多法官抱持只要自身不貪贓枉法,在辦案期限內結案,就不會被懲處,所以就在量刑上「自由發揮」,導致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的情形層出不窮,民間也有「一審重重判,二審減一半,三審變輕案」的諷刺。如果沒有明文加以約束,法官心態不改,自律功能又不彰,司改恐怕注定是一場空。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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