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監委不應坐視共諜案輕判

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陳杉榮

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九月初感嘆很多共諜案輕判,不利國家安全之維護,未料,高等法院審理中國前解放軍軍官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案,有關葛姓和樓姓軍官提供軍事機密給中國部分,竟然不只輕判,而是直接判決無罪。司法訴訟有三級三審的救濟制度,檢察官可以提起上訴,但面對法院屢屢輕縱共諜案,監委有必要針對涉及國安的指標性案件,介入調查,以維民主體制之順利運轉。

高檢署統計,二○一五年至今,檢察官偵結起訴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共二百二十二件,只有十九件判處六月以上徒刑,其餘九成均可易科罰金。違反國安法的共諜案輕判,幾乎比偷腳踏車的竊盜犯刑責還低,在中國大舉滲透台灣,著手消滅中華民國的情況下,法院對共諜「網開一面」,將置國家安全於危殆之地。

五權憲法的設計不同於三權分立,行政權歸立法權監督,司法權需監察權監督,憲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司法院人員如有違法或失職情事,監察院得彈劾之。過去監察院對於枉法裁判的司法案件也曾調查彈劾,近年因前監委陳師孟以法官「辦綠不辦藍」為由,針對馬案與扁案進行調查,偏離憲政監督主題,引發司法界反彈而迭生風波。

陳師孟批判司法界是黨國最後的堡壘,擬約詢荒唐引用「院際調解權」判決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立論和作法都沒問題,但他敲鑼打鼓的「針對性」,模糊了焦點,也失去了行使憲政權力的嚴肅性,導致法官協會近二千名法官連署反撲,司法院長許宗力出面批監委挺法官。有人認為司法院此舉是為了避免監委對法官「秋後算帳」,幫「法官們」築起城牆,因為許多法官所作離譜不堪的判決根本禁不起檢驗,以「司法獨立」為名對陳師孟發動攻擊,「法官們」可繼續以自由心證之名,盤據在牢不可破的司法堡壘裡頭不受監督。

唐玥審判馬英九無罪顯然異於常規,令人質疑。諸多共諜案輕判甚至判決無罪,法官的「認事用法」是基於司法獨立審判維護司法的核心價值?或者馴化於「中國認同」無視國家主體性的存在?法官的判決有無違法或失職?國安案件輕判是否涉及刑事政策?監委是唯一監督法官的憲政機關,面對檢察機關的疑惑和人民深切的不信任感,以追查石木欽案的精神介入調查,或許有助於國家安全體系之完整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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