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法院別成了共諜的特赦組織

記者陳杉榮

中國對台間諜活動花樣百出,但據高檢署統計,二○一五年至今,檢察官偵結起訴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共二百二十二件,只有十九件判處六月以上徒刑,其餘九成均可易科罰金。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感嘆,這樣的判決結果「嚇阻力低!」恐怕讓間諜活動更加有恃無恐,國家安全嚴重遭受威脅。

依照法院審理共諜案的判決結果分析,如果不是法院面臨系統性崩壞,就是法官對於國家安全觀念的淡薄,幾乎等於「國安植物人」。試想,要破獲一樁間諜活動,不僅耗費國家多重的人力物力,情報員和檢調警辦案人員甚至遭受人身安全的威脅,「法官們」草率地以幾萬元讓共諜交保,輕判共諜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這就是共諜抓不完,共諜沒在怕,共諜狂笑揚長而去,繼續肆無忌憚在台灣橫行的原因之一。

台灣司法公信力不高,法院形象敗壞,是人民最不信任的機關之一。近日監察院調查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公布方萬富等九位司法檢調高層接受富商翁茂鍾不當飲宴、球敘、買股票。二○一○年爆發高等法院法官集體收賄案,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和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四人收賄,二審將涉及銅鑼工業區開發弊案的立委何智輝改判無罪。檢調辦案發現,陳榮和、蔡光治各有午妻,經常前往旅館偷情,荒淫不堪。法官職司平亭曲直,「恐龍法官」卻無所不在,邵燕玲被馬英九提名大法官因「恐龍法官」之嫌辭退,最近高院陳筱珮法官判決殺母案無罪,成了「恐龍法官」之最。

過去法院以國安法的法定刑度低為由,屢屢輕判共諜,前國安局長楊國強曾在立法院答詢時,振臂疾呼,犯叛國罪的人應「判死刑!」可見國安人員對於共諜「縱囚」的痛心疾首。立法院二○一九年先後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兩岸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修正案」、「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等「國安五法」,提高共諜的法定刑,進行法制面的補破網。

要提振司法公信力,不是靠司法院「否認法官涉案」的新聞稿,也不是靠法官們「司法獨立審判」的辯護狀。要救司法,司法官應該相互監督,用力把害群之馬揪出來,同時應強化國家安全信念,堅定維護民主體制的核心價值。國人向來嘲諷,高等法院重罪改判輕罪、輕罪改判無罪,是貪官污吏的特赦組織。現在法院又成了共諜的特赦組織,這樣的司法怎麼提振公信力?人民又怎麼會尊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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