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參審制的致命傷:不民主不公正影響國安

◎ 鄭文龍

台北地院法官吳志強在自由電子報的投書,對於人民所最重視的審判公正及司法民主化,不去好好的深思與了解,只會在是否有判決理由等表面功夫下文章,實在是沒必要。

就好像近日有朋友在問我一個有趣的問題,他問:特斯拉有幾CC?我跟他說:特斯拉是電動車,不用汽油,沒有人在講幾CC的!應該是要問,充電一次可以續航幾百公里。

全世界有超過五十二個國家實施陪審團,這些國家的陪審團判決沒有附判決理由,也都沒有問題,其判決也深受信賴。所以判決有沒有理由並不是重點,審判是否公平公正與正確才是重點。只要審判公平公正與正確,人民才不管判決要不要附理由。

司法院自己不懂,也沒有實證證明,就要庸人自擾的自找問題,實在是抓不到重點。就好像在問特斯拉電動車為何不標示幾CC一樣。

香港國安法七月一日上路,如大家所預料的,果然在第四十六條規定,將國安法案件排除陪審團的適用

中國共產黨制定國安法的目的,無非是要用重罪來對付民主人士。但是,如果沒有搭配禁止使用陪審團制度,將使得國安法這種專門修理政敵的工具失效。因為陪審的特色,除了司法民主及審判公正外,更是一個市民的人身保護傘,也就是參審制所欠缺的致命傷。

這也是為何中國在建國後很快就採用參審制,卻不敢有真正的陪審團制度。

中國在二○一二年有高達六二八萬件的參審案件,而台灣的司法院預計在二○二三年開使使用的參審僅六百件。所以台灣如果採用參審,除了制度上與中共統一外,也落後中共數十年,且案件量只不過是中國的萬分之一,真是會被中共笑死,也會變成台灣的奇恥大辱。

我真是想不懂,小英的民進黨政府,明明可以依據其黨綱及過去所主張的陪審團來真正改革台灣司法,讓台灣司法漸漸地民主化及公正。如此,台灣除了可以用自由民主與中國區隔外,還可以用陪審制與中國的參審制再做出區隔,讓台灣更安全。沒想到,小英領導的民進黨也跟習近平領導的中共政權想法完全相同,都容不下陪審。

立法院這次的臨時會要強行通過參審法案,跟香港的國安法一樣,同樣是剝奪台灣人民有使用陪審團的權利與機會。

民進黨黨綱第二十八條主張陪審,二○一二年也提出陪審團法草案。但是執政後,所要通過的法案竟然是參審而排除陪審,與中共在香港實施的國安法一模一樣,真不知道香港人會怎麼看待說要撐香港的小英民進黨政府。

也難怪長期主張陪審團制度的台灣陪審團協會與司改會等超過一百七十個民間團體要反對這次參審制的立法,而選擇在立法院門口長期靜坐抗議。

(作者為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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