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中市空品不良非單一污染源所致

◎ 蔡春進

近期台中巿政府以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超量使用為由,廢止第2及第3號機組許可證,舉國譁然,且引起諸多環團人士及環保學者的議論,認為此舉太過於輕率,未能以科學方法正確的論證各種污染源的影響及造成PM2.5的真正原因。台電公司更指出,民國106年核發的許可証清楚載明生煤使用量是1600萬噸以及「109年1月26日起減煤四成」,但台中市環保局擅自以2年多前公文誤繕為由,公然違法更改「109年1月26日前減煤四成」,如此違法躁進的作法,無助於改善空污問題,台電已對外說明將採取行政救濟手段,以維持本國的供電穩定。

中火對台中巿的PM2.5占比不太,已有很多學者作了模擬及研究證實不到3%,此為中火十部機組全開的占比,現在中火例行停五部機,對PM2.5空品的影響應更小;相較之下,汽機車及柴油卡車的影響約占台中巿PM2.5的30%,遠超過中火的占比。另外輪船、工廠(噴塗業、印刷廠、煉油廠、火車、鋼廠、冶煉廠、造紙廠、半導體廠、光電廠、鍋爐、石化廠等)、焚化爐、火葬場、乾洗業、營建工地污染、施工機具、跨縣市傳輸、境外傳輸、祼露地及河川揚麈、生質燃燒、露天燃燒、植物VOC、廚房/餐廳油煙、農畜牧業的氨···等,均是直接或間接(二次衍化)造成PM2.5汚染的原因,PM2.5汚染不可能只由單一汚染源造成。若大家接受的資訊不對,將造成有心人士藉機操作,誤導國人核廢料無去處、會產生萬年污染的核能才能解決空污問題,或是要關掉在本國能源結構合理配比下運作的火力發電廠。

本國學者賴信志教授等人於最近的知名國際SCI論文指出( Lai et al, Atmos. Environ., 212: 116–127, 2019),改善台中巿的交通污染比改善台中火力發電廠的污染對於台中巿PM2.5空品的提昇更有效。舉例來說,若是降低台中地區的交通污染源20或30%,對PM2.5空品的改善率可以達4.3及6.6%;但是降低台中火力發電廠的污染20或40%時,僅能改善0.5或1.25%。此數據和先前本國環保署委託學者以CMAQ(Community Multiscale Air Quality Model)模式所作的研究數據類似。

這些研究指出,台中電廠降載40%,對中部PM2.5空氣品質濃度改善最高僅約1.5%;台中電廠零排放,對全台PM2.5空氣品質濃度改善最高僅約1.9%,其中對臺中市改善為2.21%(資料來源:105年強化空氣品質模式制度建立計畫第二年,張艮輝教授);全台9家燃煤電廠改燃氣,對全台PM2.5空氣品質濃度改善比例僅1.32%(資料來源:103年,細懸浮微粒管制策略研擬及減量成效分析,吳義林教授)。

台中巿環保局自行的研究報告也得到類似的結論。在民國107年05月修訂的「台中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104~108年版)」內,台中巿環保局的委辦公司以CMB法(Chemical Mass Balance, 化學質量平衡法)分析台中巿PM2.5貢獻源的結果顯示,來自SOx、NOx、VOC二次衍生性硫酸銨、衍生性硝酸銨及衍生性有機碳共占56.5%最高,其中SOx轉化而成硫酸銨占31.9%;原生性PM2.5來自交通源的貢獻量最大占23.1%,次為地殼元素(來自車行揚塵、風蝕、營建、砂石貢獻總稱)12.9%,再次為二次冶煉業的3.6%,鋼鐵業的貢獻量平均僅0.1%,而中火則對台中巿的PM2.5沒有影響。

民國102年的調查結果也顯示,PM2.5來自SOx、NOx、VOC轉化的衍生性硫酸鹽、衍生性硝酸鹽及衍生性有機碳共計占54.4%(衍生性PM2.5),其中來自SOx轉化而成衍生性硫酸鹽占32.1%;而原生性PM2.5貢獻以交通源的貢獻量15.6%最高,次為地殼元素(來自車行揚塵、風蝕、營建、砂石貢獻之總稱)14.3%,再次為二次冶煉的2.8%,海鹽飛沫占2.5%%,新增納入計算的發電業的燃煤鍋爐只占0.7%。報告指出,中火排放原生性PM2.5以及PM2.5前驅物SOx及NOx總量雖高,但CMB推估其對臺中市貢獻比例卻很低,最主要的原因是中火的排放管道高度高(煙囪高度250m,加上排煙溫高,煙流可上升到310m),煙流落點在臺中市之外之故。

雖然電力業對空污貢獻影響的占比不高,但台電仍全力推動空污改善,包含中火第1至4號機空污改善計畫、第5至10號機設備改善及興建室內煤倉,總投資金額約為412.79億元,預期可削減粒狀物約398公噸/年、硫氧化物約7,118公噸/年及氮氧化物約10,319公噸/年。顯見提升空污防制設備效率、減少空污排放才是兼顧空氣品質及穩定供電的雙贏作法。

因此交通污染才是台中巿空品惡化的主要因素,改善交通污染應為台中巿環保局最急迫之事,其他污染源的改善也刻不容緩。中央大學環境研究中心顧問張哲明博士也指出,有效空品管理除了要掌握固定污染源排放(包括高低煙囪),也要掌握移動性污染源(如汽機車)和面源(如建築工地、大面積裸露地)等的貢獻量。不同污染源會在高中低空及地面排放,在進入大氣中經擴散傳輸後表現的行為不盡相同,因此對空品的貢獻比也不會等同,即排放減量相對空品改善非單純的線性關係。吾人必須找對源頭有效管理(如補助燃油鍋爐改為燃氣鍋爐、老舊柴油車的改善等),更要掌握氣象條件,如此才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亦即任何排放源都應被有效管理且逐年減量,但要對症下藥,務實減量,才能真正改善空氣品質。

身為環保學者,我們認為空品改善、空污減量必須要全面治理,才能真正解決我國空污的問題。減煤固然重要,重點還是在如何減少排放。電廠要減少空污排放,採用高效率的發電機組及高效率的空污防制設備缺一不可。且空污改善要做得好,矛頭不能光指向單一來源,因為各種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會在空氣中交互作用衍生PM2.5及臭氧;只解決單一污染源的問題,空品不會變好,必須要以全面治理的態度與做法,才能真正解決空品問題。為達此一目標,環工學者應全力與產官學研各界一起努力才行。

(作者為交通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講座教授;社團法人PM2.5監測與控制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科技部PM2.5及奈米微粒監測與控制技術聯盟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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