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打不倒面對歷史真相的自信

◎ 林瑞霞

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關懷資深藝人餐會,突然遭到藝人鄭惠中打了一巴掌,理由是因不滿鄭麗君同意去蔣化;郝龍斌透過臉書挺鄭惠中,認為誰叫「民進黨一連串文化刨根洗腦、去中國化,數典忘祖…」

感謝鄭惠中的耳光和郝龍斌的臉書,這個巴掌還真的打醒了一心想追求和解共生的台灣人,尤其自二○一三年起就一直用心主辦《共生音樂節》的大學生!這個巴掌讓我們再度清楚看到國民黨人一直有一套和追求共生的「台灣人」不一樣的史觀。

追求共生的「台灣人」,不只原生台灣人,更包括所謂「外省人」,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去年筆者到國家歷史博物館看「二二八平反三十週年特展」,影片中有一段訪問劉一德:「為什麼一個外省囝子挺二二八?」劉一德說:「你愈了解台灣人整個二二八的歷史,你就會同情台灣人。」

如果連毛澤東的功過都可以被批判「要一九開」,則民主化後的台灣,不再造神運動,我們當更堅持去面對蔣介石的功過,這不是去不去蔣化或去中國化的問題。這是台灣人開始有面對歷史真相的自信,這是覺醒,絕不是去蔣化或去中國化的政治語彙。

南非民主化後首屆大法官奧比.薩克思名言:「一個國家不能夠存在兩套歷史文化。」台灣要真正和解共生,也要先從南轅北轍的兩套歷史觀開始建構共生的基礎,「在面對各種分歧和異議中找到方向」。

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台灣,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讓我們一起珍惜。

(作者為嘉義市桃山人文館館長)

心疼鄭部長,但是…

◎ 莊博文

筆者認為,無論對蔣介石是褒是貶,都是個人的思想、言論自由,都受到同樣的憲法保障,然而,若像是對社會上有名望、有地位的人士心存侮辱,公然給他人巴掌;或用任何帶有暴力行為的公然侮辱他人,這就已經不是普通公然侮辱罪,而是牽涉到刑法第三○九條第二項的強暴公然侮辱罪,法定刑罰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百元以下罰金。

事後,鄭部長表示個人受辱事小,但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不容受到傷害,「台灣社會當下必須理性、冷靜面對衝突,回歸公共議題的討論,不要再複製任何暴力行為」。筆者支持鄭部長,也心疼鄭部長,但我想公開表達跟鄭部長不同的看法,如果您真的認為「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不容受到傷害」,那就應該對公開對政府官員使用暴力的人提告,開大門、走大路,用法律的途徑讓鄭惠中(們)對自己的不當行為付出代價(無論是罰款還是坐牢)。面對只是出於個人政治傾向就對人使用暴力的人卻還選擇忍氣吞聲,這不叫作有風度或器量大,而是姑息或鄉愿。

(作者為軟體工程師,新北市民)

看惡大媽港、台撒野

◎ 林婉儀

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關懷演藝人員餐會,卻被藝人鄭惠中打了一巴掌。鄭惠中還嗆聲說是不滿中正紀念堂的處理等等。我一時間沒搞懂,中正紀念堂要怎麼處理?好像還沒定案吧!這樣就打人?這老藝人如果當場開罵,動口不動手;或者像馬英九被丟鞋一樣脫下鞋子丟鄭部長,藍綠輪迴,我沒意見;但是直接出手打人,這和「中國惡大媽」在香港地鐵搶座位,打香港男乘客一樣,動輒訴諸暴力,令人厭惡、不齒!

建議鄭惠中加入愛國同心會,因為一樣是愛耍弄暴力的;還可以趁現在藍、紅媒體、政客全力聲援的黃金時段,跟白狼一樣大聲說出「兩岸統一的最大障礙在中華民國這四個字」,讓共產黨長官看了心花怒放!一生難得這麼紅一次,可要好好把握機會!

(作者為參與太陽花學運的社會新鮮人)

蔣中正是誰?

◎ 邱世長

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關懷演藝人員春節餐會,未料,竟挨資深藝人鄭惠中一巴掌!溫馨的「關懷」大會,變質為暴力的「賞巴掌」大會,令人既是訝異,又感遺憾。

關懷餐會理當溫馨,不該有暴力舉動,且即使鄭惠中不爽鄭麗君,也不該打人,這是藐視公權力。反暴力,全國皆然,鄭惠中理當受到譴責。

何況,蔣中正到底是誰?有記者曾經隨機詢問路人,十之八九都不知道,甚至以為他是近日出道的明星。可見,「愛蔣」與「恨蔣」者是社會少數,該讓這段不愉快的仇恨心結隨風而去。尤其許多年輕人根本不知道蔣中正/蔣介石,何須沉溺於過去,讓和諧社會再起爭端?

一個活人為死了四十四年的蔣中正去打部長一巴掌,還鬧上媒體,真的是誇張!國人不可能因為這起事件而懷念蔣中正,反而會同情受害者鄭麗君。

(作者為教師,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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