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虐童案標準作業流程

◎ 楊永年

台南虐童致死案引發民眾憤怒,有人認為應提高刑度以遏止虐童案的發生,也有人認為社會安全網破了,因此失去了對社會安全網的信任與信心。虐童案發生的原因是多元的,除了生父母本身必須負最大的責任,接下來還有生父母的生父母、學校、衛生局(婚前衛教、產後高風險嬰兒追蹤)、教育局(教育政策)、鄰里長、社會局(社會安全網建構、家庭輔導與協助)、KTV業者(帶嬰幼兒進入KTV有問題,業者應通報)、刑事司法體系等,都是重要因素。因此,如果社會關注的是如何究責與處罰,只能在末端的刑事司法位階找尋解答,忽略了系統與問題解決思維。提高虐童案當事人刑度不是解決虐童問題的唯一方法,因為這些潛在虐童的「嫌犯」不一定知道或了解法律與司法系統。

試看,女嬰母親十七歲,生下女嬰時僅十五歲,生父又無固定職業與收入(連一萬元生活費都付不起),加上去年九月離婚。官方(社會局)認定有外婆協助照顧,所以降低風險「評等」,因此忽略了啟動社會安全網,以及提供協助或服務。檢討整個作業流程,雖然社會局有「錯」,卻不應承擔所有責任,因為諸多風險訊息可能散在各政府部門(鄰里、家庭或親朋網絡),縣市社會局不一定擁有這些「關鍵資訊」。所以筆者不認同以「追究責任」的思維,而是應強調如何避免錯誤重複發生檢討與反思這起個案。否則社會局承辦人員只會以「退縮」的方式因應,反而造成社會安全網的功能進一步弱化。

再者,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已有一套「標準作業流程」,進行相關高風險家庭的認定。只是,如果認定高風險家庭會「增加承辦人」工作量(或加重其他社會安全網絡人員「工作量」),仍可能出現推諉卸責的問題,並進一步出現社會安全漏洞。因此,在考量或認定高風險家庭的過程中,同樣應善用(通訊)科技,與簡化工作(結構)流程。並以連結與結合民眾(非營利、社福團體)組織的力量,問題才會有解,也才能營造「社會安全」的氛圍。因此,如何結合資訊科技,蒐集風險家庭關鍵資訊,是未來政府(社會局或跨局處)與社會團體的挑戰。再詳細論述,高風險家庭認定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這不確定來自於風險資訊存在動態性。因此如何認定高風險家庭,以及蒐集高風險資訊,也就必須有動態的思維。或者,政府(社會局)如何(在不影響「個資保護」的前提下)立即有效獲取這些高風險家庭的關鍵或動態資訊,是(社福系統)社會安全網能否發揮功能的重要因素。

社會安全網漏洞,必須想辦法蒐集關鍵或動態資訊,並以動態方式定義風險家庭。目前能做與應做的是,透過這起個案的檢討,檢視「高風險」個案的處理機制與流程,並檢討可能發生風險資訊不足與造成社會安全網漏洞的原因,避免類似風險或問題發生。也就是結合社福專業領域與資訊科技專業,讓風險資訊能在社會安全網順暢流通,才能避免虐童案件重複發生。

(作者為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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