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立委補選「圖利自己」 該修

◎ 王洲明

雖僅是區域立委補選,但立委係中央民代,影響藍綠在國會的席次,更是派系生存、與山頭利益的搶奪戰。各陣營的動員能量與聳動的宣傳議題,皆是記者追逐的焦點。媒體不斷報導補選新聞,讓百姓感覺好像天天都在選舉。

這次補選共六席:北市第二選區、中市第五選區、南市第二選區、彰縣第一選區、金門及新北第三選區。因辭職、解職時間前後不一,以致補選無法同日舉行,故六席分兩次辦理。且投開票日為避開民俗節慶,前兩席搶在春節前(元月廿七日)、後四席拖到元宵節後(三月十六日)舉行。兩次補選期間橫跨逾四個月,整點新聞不斷報導,讓外界產生「九合一剛選完,為何還在選舉」的錯覺。

地方民代(議員、代表)如遭判當選無效或褫奪公權,則由落選頭遞補,其他原因之缺額,席次要逾該選區過半才須補選;唯獨中央民代(立委),任何理由之缺額,一律辦理補選。補選訂有但書,地方民代任期未逾兩年、中央民代任期未逾一年,不辦補選(懸缺)。易言之,立委制修遞補與補選條款時耍特權(自利)。如果立委不耍特權,全部採取同一標準(任期未逾兩年就不辦補選),則這六席立委就可不辦補選,即可減少政治動員次數,也不會拉長社會對立的氛圍。

該自利條款箝制住這次管碧玲轉任政務官的所有機會。因為管媽如轉任,其所餘立委任期逾一年,缺額必須辦理補選;由於高市下屆立委少一席,該選區將遭合併。為了不到一年任期、且下屆確定消失的選區,在該黨士氣低迷之際,請纓迎敵戰將難尋,以致喪失轉任教育部長(或文化部或轉型正義委員會)的機會。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自私自利的立委應該正視,把遞補與補選的規定改成一致性,也可避免阻礙立委自己未來轉任的空間。

(作者為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台中市選舉監察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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