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青年時評)論資排輩? 談「口譯哥」

◎ 陳昭宇

這幾天的新聞正經歷一場「口譯哥之亂」,從所謂「前」外交官發文表示自己花二十年才到那個位置,到媒體瘋狂批評口譯哥自己發文「實領十五萬」。媒體搞得好像抓到什麼重大弊案一樣,像是個大新聞。

一個人得到一份工作,有兩種受批評的可能:第一,他得到工作的方式違法;第二,他能力不夠。媒體對口譯哥的批評確實兩種都有,卻相當故意地把兩種混起來談。

針對第一點,媒體常說他沒通過外交特考。但事實上,口譯哥的任用屬於「機要任用」,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本就不受第九條依法考試及格的限制。歷代政府都有這樣的任命,前總統馬英九當初回國時也用過這一條,於法上自然一點問題都沒有。

剩下可以批評的,就是能力不夠的問題了。藍媒總是抽換概念,把未經考試、沒有按文官體制晉升,抽換成沒有外交能力。這種論調根本性否認機要任用制度與外交上常見的「政治任命」,實際上根本只想騙騙百姓。否則,怎麼沒有任何立委敢現在出來主張修法廢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呢?

要論能力資格,口譯哥在加拿大生活多年(已放棄加拿大國籍),大學就讀政治,接著取得倫敦大學經濟法碩士學位,調任之前是外交部長辦公室主任,真的不夠資格擔任政治組組長?批評的人確定這項職位需要什麼樣的能力、而口譯哥的能力不足嗎?當美國在台協會政治組組長馬志安(Christian Marchant)也在趙怡翔臉書留言表示讚賞時,批評的人還要說些什麼?

當然,還有另一種較為有理的批評,來自所謂「前外交官」,他們說自己很擔心,口譯哥的人脈不足。說他們在美外交多年的人,參眾議院可以當自家廚房晃才能當組長。先不說有其他外交官具名挺趙,若「前外交官」真的為國為民擔心,人脈又這麼深廣,怎麼不趕快安排口譯哥去你家廚房晃一晃,在這邊發什麼文呢?究竟是為國為民還是酸葡萄心理,大家心理有數。

台灣人熱愛批評制度的顢頇、僵化,卻對這種「論資排輩」式的所謂外交體系慣例捨命護航,好像沒有照著老人們的規則走,慢慢等著「輪到自己的那天」,就代表沒有能力一樣。尤其是那些賣肝工作的辛苦上班族,這個時候更不該糾結於口譯哥究竟拿了多少薪水,反而要好好想想,這些「老前輩要年輕人去歷練」的話語,是不是在生活裡常常聽到?你聽到的時候,心裡是怎麼想的?

(作者為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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