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我一直都好佩服台灣人,而香港···

◎ 溫仲然

時代會變,但歷史總是重複。你我曾經認為,當年台灣所發生的報禁、黨禁,甚至戒嚴令,絕對不會於香港發生,但遺憾的是原來事不如此,可能只是用另一種方式出現,但本質如出一轍,為的是限制國民自由,以鞏固專權。

1948年12月發布的「全國戒嚴令」與當時的接戰、警戒地域圖,臺灣原劃歸在外,1949年12月始劃入接戰地域。(圖片出處:《總統府公報》)(來源: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讀台灣近代史,都知台灣曾經歷過威權時代,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為鞏固權力,令政權可以千秋萬世,故實施報禁、黨禁,甚至戒嚴令,以限制國民應有的自由。期間亦發生「美麗島事件」,有台灣人因此而犧牲自己的生命。筆者一直都好佩服台灣人可以不惜代價,為應有的自由及權利爭取發聲,以換取今日自由的國度。

反之,看今日的香港,自九七年後,港人應有的權利逐漸被剝削,近年甚至無理粗暴地剝削港人的參選權。你可能會說,雖則如此,但與當年台灣實施戒嚴的時代,仍有很大分別,至少香港人還有遊行集會的自由,並受「基本法」所保障。無錯,港人的自由仍與當年的台灣人有很大分別,但你我都難保何時連「基本法」所賦予的其他自由都會瞬間消失,尤其當結社自由瞬間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剝奪」。

2018年七月,中國香港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政治無限上綱,祭出對付黑道幫派、古惑仔的「社團條例」,封殺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圖為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21周年,香港中文大學學生穿著囚衣,聲援入獄的異議人士。(歐新社)

「基本法」明文保障港人的結社自由,但今日的香港政府竟然會以國家安全凌駕結社自由,用一條原本只針對三合會社團的條例,令港人的結社自由被無理剝奪。今日你可以說香港民族黨違反國家安全,明天就可以說所有民主黨派違反國家安全,那其實與「黨禁」有何分別?客觀而言,港府近年常以「港獨」為理由,取締不少新興政團及自決派人士,其實說到底,這只是一個偽議題,港府將異見人士冠上「港獨」的帽子,並加以炒作,其實只是將異見人士完全噤聲。對筆者而言,絕對是另一種白色恐怖,其目的就是要把「民主自決」消滅於萌芽狀態。

有人又會說,香港仍有第四權,市民的聲音仍有路可抒發,但其實今日的香港,可做到「真理在胸筆在手」的傳媒已少之又少。大部分傳媒因為種種原因而「噤聲」,或小罵大幫忙。筆者認為這只是另一種「柔性」報禁。當大部分的傳媒都為政府粉飾太平,那還是發揮第四權的傳媒嗎?當第四權消失,香港人還有什麼途徑發聲?當香港已有另一種的「報禁」及「黨禁」,那「戒嚴令」還會遠嗎?

香港記協發表年報表示,在26間主流傳媒中,已有9間被中國控制及中資入股,比例已達到35%。(路透)

(作者為香港青年,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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