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如改推建交運動

◎ 田台仁

從二○○○年以來,四年一次的中央選舉與四年一次的地方選舉,兩者交叉形成台灣每兩年就一次民主大檢驗。近二十年,各陣營無不迭遭選民嚴厲的檢驗而輪流哀鴻遍野。

然而,這種定期的檢驗,除了深化民主之外,能讓台澎邦格、定位與領土歸屬定調嗎?換句話說,從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至今,台澎這塊領土的歸屬與管轄當局的法源,能否透過內部投票途徑,從各陣營不同主張取其一,而獲得最終定調?顯然不行。

雖然明擺著的事實,就是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不同且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看看加泰隆尼亞的公投,就知道:邦格、定位與領土歸屬,至少要有國際上的大國贊聲,不是台灣人自己說了算。這是國際政治的現實,不能不承認。

台灣被佔領,主權被信託或擱置,所以自己無權建國。想要建國,要經「有權者」授權才行。有權者,就是「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戰勝國)」。一個領土,有國家的樣子,卻沒有國際承認,只能稱為「自治」。從一六四八年之後,世界政治進入「承認政治」的時代:國家,要由其他既存國家來承認才算數的。這是規矩,不喜歡也沒用。

東奧公投就是明顯的例子:就算公投百分之一百過了,國際奧會不接受又有何用?部分人希望透過國內選舉(公投),來達到邦格、定位與領土主張,就是無視外部權威,在幹自以為是的事情。頂多是在現行法秩序下,明確宣示台灣跟中國是兩個不同國家。但這行為在國際面向,根本不產生有效的意義。

台灣現在要爭取的,已經不是自己如何看待與中國的關係,而是國際如何看待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所以,有志者與其推動公投正名、加入聯合國等無意義的運動,不如推動台美建交、台加建交、台德建交,讓先進國家在發覺自己長久以來為了屈從中國,而給予台灣不公平待遇的錯誤,在罪惡感驅使下改弦更張的賦予台灣本來就該有的地位補償,來得更有意義。

(作者為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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