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機關調取通聯紀錄要收費?

◎ 莊佳瑋

頃聞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日前發函予司法院、監察院、審計部、國防部、法務部等單位,表示向來針對司法機關調取通聯紀錄免收費用一事將予廢止,並自民國一○八年起開始收費。筆者認為這是在近代倡議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之公司治理潮流下大開倒車之舉。

法官、檢察官在承辦案件之間,透過各種資料的調閱,盡力呈現事實原貌,避免在證據不足狀態下做成倉促的決斷。因此時有調閱監視器畫面(公有、私有)、金融機構交易資訊、醫療紀錄,乃至於通聯紀錄的需求。尤其在查緝詐騙集團、大小毒販的案件類型上(剛好都是當今行政院的重點犯罪防制對象),更有經常調閱通聯紀錄之必要,藉以釐清犯罪組織成員之行動蹤跡及人脈網絡。迄今,各公私立機構法人均能以企業社會責任為考量,免收相關調閱費用;地檢署在偵破各大小案件之際,也秉持司法為民的立場,從未在犯罪所得的追緝上分得絲毫利益。換言之,各方捐棄個人利益的社會責任思維,透過彼此資源的互助分享,共同成就了我們無私的司法制度。

旨揭收費制度一旦成真,那麼接下來金融業者、便利超商、醫療機構、地政單位等恐將起而效尤,那麼站在司法機關的立場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增加預算,一是減少調閱。但是即便增加預算,萬一十月已經花光全年的通聯調閱業務費用,難不成剩下來的兩個月案件就不調資料了嗎?因為等待預算撥付而錯過調取資料的保存期限,這個訴訟上的不利益又是誰要承擔?

筆者清楚了解,電信事業競爭激烈,但拿司法公益這塊企業社會責任殺雞取卵汲取薄利,絕非明智之舉。誰又能預測會不會因為這一紙函文,哪天你在地檢署說要請求檢察官協助調取通聯紀錄時,檢察官跟你說:「請先至繳費窗口繳交一千元」呢?

自由市場沒有人能非議企業經營者「獲利」的動機,只是若能在獲利之外看到「永續經營」的風景,那才見證企業家的長遠眼光。

(作者為彰化地檢署檢察官)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