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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專訪》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公投連署偽造多 選後將修法

記者陳鈺馥/專訪

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廿四日登場,今年共十案公投可綁大選,選民手上最多可領到十五票,創下台灣選舉史上空前紀錄。面對近期公投爭議及複雜選務作業,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接受本報專訪強調,中選會全力以赴辦好選舉及公投,未來將參照國外經驗修正「公投法」。

至於投開票當天,若有來自中國等地的駭客攻擊中選會電子系統,中選會要如何因應?陳朝建指出,已請中華電信進行防範措施,中選會有所準備,辦理各項異常及備援演練,甚至也演練過人工計票。

問:今年九合一選舉史無前例有十案公投綁大選,複雜程度更甚以往,中選會都準備好了嗎?預估幾點前可完成開票作業?

答:這次是選民手上會拿最多選票的一次,六都直轄市和基隆、新竹、嘉義三市選民,將領到市長、市議員、里長三張選票,有原住民區的直轄市選民,則領五張票,一般縣市也領五張選票,加上十公投案,選民最多拿到十五張票。

投票當天先選舉領投、再公投領投,各投開票所會有人引導動線,倘若十八歲以上、未滿二十歲選民,直接領取公投票圈投,一旦領完投完離開,不得再進入投票所。五張或三張選舉票,要全領或不領由選民決定,十張公投票若只想領部分的票,一樣尊重選民意願,中選會已做好選務準備。

今年選舉開票維持既有方式,預計晚上八點多前可開完選舉票,接著開公投票,希望開票作業在投票日當天深夜十二點前全部完成。

問:為何今年公投案從第七號起算,若投票當天在投開票所外,發送公投懶人包文宣會觸法嗎?

答:公投案編號由第七號開始編號,是因為台灣過去辦過六案全國性公投,今年十公投案依序為第七號至第十六號,就像大法官解釋文一樣累積至七百多號。

投票日當天,依法律規定,政黨或候選人不得從事競選、助選、宣傳活動,候選人也不能宣傳任何公投。候選人以外民眾固然可宣傳公投,但當日仍不得競助選。

選罷法、公投法皆明定,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有宣傳公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刑事犯罪;在三十公尺外區域,候選人以外民眾可宣傳公投,若穿插為候選人助選,可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防中國駭客擾開票 做好備援演練

問:有特定組織疑接受中國資金,散佈假民調影響選舉,更有中國網軍散佈假消息,中選會有何因應之道?若投票當天駭客攻擊中選會電子系統,如何確保開票作業不被癱瘓?

答:有不實假消息中選會一定立即澄清,有不實假新聞散播抹黑,中選會與警政署配合,警方已成立爭議訊息處理機制,由刑事局專責辦理。另針對假民調及政治廣告,依「選罷法」規定,由全國各選委會負責處理。

十一月十四日凌晨○時起,至二十四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或轉述民調。十三日前所公布民調,須符合法律規定,揭示民調抽樣方式、公司資金來源等,要刊登政治廣告,須實名制揭露資訊。

就網站部分,已請中華電信進行防範措施,中選會有所準備,辦理多次演練,測試連線速度,進行系統壓力觀察,辦理各項異常及備援演練。十一月二十四日選舉當天,將轉由電腦計票查詢網站服務,如有DDOS攻擊時,會啟動流量清洗服務,阻絕DDOS攻擊,並封鎖國外連線,也演練過人工計票。

彌補公投法制不足 從四大方面著手

問:公投連署爭議不斷,國民黨三公投出現「死人連署」皆破一萬一千人,七萬多份連署書有偽造情事,中選會要如何修正「公投法」?

答:現行公投法制有不足,會從四大方面進行補強,第一聆聽各界意見,許多意見會予以參酌。第二是汲取既有經驗,任何法律實踐須經驗累積。第三要參考外國法制,做為精進基礎。第四由專家學者進行研究,研究成果可成修法方向。

中選會將在選後啟動修法工程,從上述四大方面著手,美國實施公投連署一個世紀以來,對抗偽造公投連署書,有「連署見證人」制度,連署收集者和見證人必須具結,每一份連署名冊在見證下,由連署人親自連署,一旦有偽造連署,見證人需負刑事責任。

在國外,更有公開連署書制度由大眾檢驗的機制,為了檢驗作弊公投,連署名單須公開,有助防止連署舞弊。若要公開連署書就必須修法,連署人領銜人不必再附連署書正本、影本各一份,而是在提案時附上正本、掃描檔案各一份,以掃描檔案公開。

對抗偽造連署書 美國有見證人制度

美國還有公益訴訟制度,任何人在連署書公開後三十天內,可向法院異議連署書偽造無效,任何人依照公開的連署書比對後,發現大量抄寫未被剔除,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命令暫時停止辦理作弊公投。

問:國民黨三公投雖出現大量死人連署、造假,最後順利通過第二階段成案門檻,涉作弊公投也能成案,如何改善現行法制不合理之處?

答:中選會是依法辦理,但委員會議有附帶決議,指出民主制度不容造假,已對死人連署移送告發,未來將就現有法制不足修法,援引外國法制,邀專家學者群策群力,這部分未來會精進,公投成案時限長短都會一併考量。

另一種可行方式是恢復過去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以利查對,至於公投連署前即已死亡,在法律上為百分百偽造,因死人簽名顯然由行為人代簽,絕對屬於偽造行為,也啟動告發交檢調偵辦。中選會是獨立機關,不會預設法律規定外的立場,該精進就會精進,期待有一部更好法律做執行基礎。

問:十公投案中,有反對同志教育納入國民教育的愛家公投,也有支持納入性平教育的婚姻平權公投,正反命題的公投皆通過怎麼辦?公投效力為何?

答:各國法律及制度不一,中選會不對公投內容好壞進行評論,假如這兩公投案都通過,中選會就是負責公告,依法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投結果,再交給權責機關處理。

若公投案通過後,原來是法律案的複決案,公告第三日起,就失其效力。如果是法律案是交立法院進行立法,且要在下會期前完成審議。重大政策創制、複決,將交給權責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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