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修改公投法可能的風險

◎ 劉進興

最近遇見老友,辯論台灣前途。她雖然是個學者,但長期參與社會運動,算是政治老鳥。我們爭論是否應該修改公投法,以容許獨立公投。

她贊成。我反對。我說,容許獨立公投的話,也必須容許統一公投,這樣太危險。她說,怕什麼,難道對台灣人民沒信心嗎?我說這不是信心問題,而是要不要自投羅網,幫中國開一條不戰而併吞台灣的捷徑。她聽了很驚訝。我說,聽我細細道來:

首先,公投有兩種:修憲公投,公投法的公投。

修憲公投不限議題,但難度高,必須經過立法院的修憲程序,最後由全民公投複決,才算通過。

公投法的公投,只限一般政策議題,不允許憲政層次的統獨公投。但相對容易,因為最近公投法修法,將門檻降低為,只要贊成票多於反對票,且贊成者超過公民總數的四分之一,就算通過。換句話說,大約五百萬票就可通過。五百萬票是什麼概念呢?就是低於馬英九當選的六八九萬票。

如果要決定統獨,我不反對修憲公投,但反對公投法公投。因為修憲公投,有立法院把關,可以好好辯論,呈現民意;公投法公投門檻低,一翻兩瞪眼,太危險了。

她說,不要怕,要對人民有信心。我說,我怕死了。因為人民也曾投票選出贊成統一的馬英九啊。總統選錯了,四年後可以改變。政策公投投錯了,將來可以再翻案。但用公投法作統獨公投,一次定生死,一旦通過被併吞,就永劫不復了。

她說,人民不會贊成統一公投的。我說,統一公投可以包裝成各種形式,例如是否贊成九二共識、是否支持一中各表、是否贊成和平統一、是否贊成兩岸一家親。再配合威脅利誘、網軍假消息、特定媒體操作,妳真的以為不會通過嗎?如果通過,會傳給國際社會什麼樣的訊息?不會是大災難嗎?

她說,不然人民要求獨立的心聲,應該如何表達?我說,台灣的現狀是獨立,應該表達的是,反對統一的民意。政府應該做的是:強化國防、強化美日台關係、拒絕九二共識、反制國際上任何可能改變獨立現狀的風吹草動。而民間可透過種種行動,表達台灣人民反併吞的心聲。但不是修改公投法,以免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讓中國可以「藉機逼統」。

(作者為總統府國策顧問,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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