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博士後流浪

◎ 廖凱弘

科技部日前修改「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其中引發新聞話題的是將「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總補助期間限制為六年。根據科技部說法,這是為了「讓年輕優秀學者更有勇氣介入社會」;後來科技部又說明其實有些特殊人才可向部內申請計畫經費,提供年輕優秀博士後研究人員以「獨立博士後」或「研究學者」資格,「自行擔任計畫主持人獨立研究」云云。凡此,皆透露了科技部對於博士畢業的研究者,缺乏務實且合理的政策走向。

博士畢業者,能獲得國內機構背書,向科技部申請到研究計畫,進而在學研機構裡擔任研究工作,已屬萬中選一幸運者。縱然此為萬幸之媒合結果,但看在眾多流浪博士與兼任教師眼裡,至少是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生活得以暫時穩定下來。否則,在目前正式教職老化、流動停滯、職位難求的氛圍下,如科技部所言,要這些人「更有勇氣介入社會」,難道是期盼這些人如同更多流浪教師一般,繼續全台流浪兼課嗎?

再者,科技部所謂「獨立博士後」或「研究學者」,表面上提供了更多機會,讓年輕博士得以申請。實際上,所謂獨立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申請程序中,仍須各學研機構背書,才得以申請,並非個人獨立可向科技部叩關。試問,如果一個剛畢業兩年內的年輕研究者,目前並無找到任何學研機構,或機構內研究主持人並無提出計畫的人力需求,又或者,他根本無法有特殊管道知道哪個學研機構願意協助他背書申請獨立研究計畫,那麼,這項政策的背後,能夠舒緩目前高教人力供需嚴重失衡、學研人力老化的窘境嗎?獨立研究者恐怕要遺世而獨立吧?

(作者為國立臺北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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