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正義的滿足與失落

「小燈泡」命案高院日前宣判,嫌犯仍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增加刑後監護五年,全案可上訴。雖然司法與行政各自獨立,但蔡總統兩年前的真情流露:「阿姨不會讓你白白犧牲,這個社會破了很多洞,我會用盡全力來把他們都補起來」,不少人覺得有點諷刺。其實,感覺挫折的人,乃是出於社會正義的失落,尤其最近台灣連續發生分屍重案,許多人對社會治安感到惶惑不安。

刑事政策,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貼近社會現實、庶民生活的行動。在祥和安全的情況下,偶發駭人聽聞事件也許只是例外,但若連續發生非常態的刑事重案,大眾對治安的渴望往往會迅速上漲。目前的台灣社會,似乎處於後者。報復性的刑罰,也許比較傳統,但對於療癒社會傷痕,仍有其短期便可見的藥效。而教育性的溫情,也許看到了心理與社會結構的癥結,畢竟較難及時平撫躁動的人心。

台灣尚非先進國家,可是有些標準已經超越先進國家,這種境界不是不理想,只是造成了現實上的窒礙難行。廢死,理想是崇高的,因為它透視了人的軟弱,人的行為未必是百分之百能夠自制的,在這種情況下因案判死,似乎存有疑義。然而,受害者,受害親友,社會大眾,也不能完全不顧。兩者之間,必須取得平衡,讓罪與罰接近等值,讓正義的滿足得以激勵人心,維繫社會的正向運作。

死刑存廢,有理想,有現實,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是理想,不同國家社會發展階段是現實。我們在此想討論的,不是死刑存廢的爭議,而是公眾對於正義的滿足。而這個問題,似乎應該扣緊台灣的社會實相,雖然我們可以預期未來的台灣一定會比現在更進步,只不過,即使這樣也不宜用未來的標準來指導現在。近幾屆的政府,追隨國際潮流,表現出對死刑存廢的某種傾向,平心而論無可厚非。然而,追求理想的過程,假使不能直線前進,不妨曲線前進。有人強調,死刑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其實,這樣的論述仍意涵了死刑是方案之一。既然如此,目前至少要依法判決、依法執行,極端違背社會正義者不能「以拖待廢」。否則,法官開脫死刑罪責,政府怠於依法執行,也不利於法秩序的維護,甚而刺激「反正不會判死、判死也不會執行」的鋌而走險。採取動態平衡的刑事政策,不論是對死刑存廢的爭議,還是對社會正義的滿足,至少都比消極不作為更有助於以儆效尤。

兩年多來,小英政府的轉型正義工程,包括年金改革、追討黨產等,即使改革對象負隅頑抗,主流民意仍給予支持與肯定。其實,這就是遲來的正義的滿足使然。總體而言,自李登輝以來的民主改革,總是有主流民意作為奧援,無非也是正義的滿足使然。以此來看,小英政府對死刑存廢的猶豫不決,乃至連已判刑者也拖延不予執行,再加上非常態犯罪此起彼落,遂令公眾感到正義的失落。正義的滿足與正義的失落,同時出現在同一個政府,實當檢討。

台灣社會一直在進步中,我們相信報復性的刑罰,終將走向教育性的刑罰。只不過,除非政府能夠大刀闊斧,有效改善治安狀態,化解暴戾之氣,否則懸念一個國際高標來自綁手腳,可能不容易引起社會的共鳴。目前,死刑存廢,儼然是兩極對立的拔河。不過,還是有另外一種想像,那就是從現實走向理想。這樣的觀點與實踐,或可為爭議創造緩衝的時間與空間,亦即,現階段大可採取不確定的政策,死刑與執行保留高度可能性,以此來嚇阻各種犯罪動機,動態符應社會的正義滿足;同時,也要以向上提升的願景,引導社會做好廢死的配套,以使我們的共同體往文明演進,而非徘徊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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