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星期專訪─環保署長李應元:10年投資1兆 加強工業減污

記者黃以敬/專訪

空氣污染防制法上週完成十六年來最大幅度修法,環保署長李應元強調,修法只是開始,是政府展現要減少空污決心的起點,明年PM2.5紅害站日數將較二○一五年減半,固定污染源還將每年一千億、政府及業界將累計投資八千億至一兆加強減污設備,目標電廠再減污卅五%、鋼鐵業減污廿五%等;移動污染源則有二百多億經費要補助老舊車輛汰換,希望二○三五年機車電動化前,移動污染就可減五成。

Q:國內空污特性?罕見大規模修法的必要性?

A:全世界對空污影響健康都相當警覺,世衛組織去年發表研究報告警告,包括空污在內的各種環境污染,每年全球造成九百萬人死亡,有研究更指死亡半數來自中國與印度。台灣空污以PM2.5細懸浮微粒為例,中國等境外污染就佔逾卅四%,但這很難改善。

政府只能積極改善境內污染、佔逾六十%。其中車輛等移動污染源佔約卅七%,工業污染約卅一%,其他約三成多的逸散型污染,則有揚塵、餐廳排氣、燃燒稻草等,減污不能只靠政府,須多項並進,不能有哪行業可說,「我不要空污、但我不要配合減污」。

對空污加強防制與加重罰責是社會早有呼籲。前行政院長林全就提出空污防制策略,賴清德院長更宣布空污減量視為「國安」層級政策,一方面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今年更修法,如果前者是「胡蘿蔔」,後者就是「棒子」,展現減污決心,不容置疑。

重罰污染工廠 減輕違規民眾罰鍰

修法有「兩重、兩輕、兩好」。兩重一是對治理空污加重責任,行政體系就從環保署提高到跨部會、甚至到行政院;例如第十二條空污總量管制、第十四條空污緊急防制等,環署是否與經濟部「會商」或「會同」曾引爭議,最後修為跨部會須會商,但由行政院核定,跳脫對文字的拘泥,重要是政府及跨部會協力落實減污,提高層級也彰顯環保、經濟、人民生活就業等都可做更周全考量。

另一是污染者加重罰責。這次把公民團體疾呼的「吹哨子」條款及污染工廠「不當利得」追討條款等都納入。更加入「刑法」罪責伺候,最低刑責六個月,罰鍰也從一百萬提高到兩千萬,還把處罰對象從操作人員擴大到工廠負責人及公司法人,公司罪責甚至比個人加重十倍。

例如如果工廠發生事故排放大量空污,負責人未採緊急應變措施而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併科三千萬以下罰金。環保署預計八月就將和法務部召開全國環檢警會議,擴大執法。

相對地,修法有兩輕。針對移動污染源,出廠十年以上老舊車輛的排氣標準預計二○二○年會加嚴,但對車主的罰責是減輕的,以前未定檢就罰一千五百元,此次修法減為五百元。

此外,過去農民露天燃燒稻草造成空污要罰五千至十萬元,但修法罰鍰降為一千二。修法都是希望加嚴減污標準及減少污染行為,但不是要重罰民眾。

好鄰居、好社區條款 授權地方減污

Q:空污跨縣市飄移,中央修法可各地適用?過去地方禁煤、中央卻撤令?

A:修法另有兩好。一是「好鄰居」條款,未來中央訂定統一空污標準,第六條就授權地方可再因地制宜「指定減污」,例如台中市可直接依空污法指定要求台中電廠或六輕減污,不須再用地方自治法規等爭議法條去管制減污或燒煤。

又如,彰化縣常抱怨受台中電廠之害,第七條也要求未來區域共同檢討空污計畫,鼓勵跨縣市減污。

另一「好社區」條款是第四十條,授權地方可劃空品維護區,要限制污染車輛進入等須有法源,否則成效不彰。霧霾嚴重的中國北京,空污季僅五分之一車輛可入城;新加坡除限制車輛進特定區域,也規定一定年限以上舊車不能用。

空品區將增達至少一一五處,港區、工業區是首要地點。另在都會區,尤其在肺部發育未成熟的國中小學生集中的學校接送區;車輛排污偏高,對學童近身危害,劃空品區不會不准開車接送,主要要求不怠速運轉、須熄火停車。為孩子健康,相信家長會認同。

學校空品區須熄火停車 照顧孩子的肺

Q:有法不足以自行,減污更具體做法?

A:修法只是起點,還有上百項子法須儘速制定。未來減污投資也將是空前。固定污染源部分,政府及業界預計每年投資千億加強空污防制設備,預計二○二八年前要投資八千億到一兆元加強減污。其中要求電廠加裝減污設備、超超臨界減污,預計到二○二五年,要讓電廠空污減卅五%,鋼鐵業減污廿五%等。

移動污染源部分,呼籲全民「保護支氣管、管好排氣管」,將對十年以上車輛加嚴排氣標準。因一部二行程車機車所排放碳氫化合物是一般車輛九倍。

原則上,所有車輛只要排氣合格,還是可上路。但政府也自九十七年就補助汰換,二行程機車迄今有八成多、三百多萬輛已換新,另有廿萬輛是沒常用的死車,其餘七十萬輛佔全國不到五%,到明年還可補助汰換,甚至花五千至八千就可換成二手的四行程機車,對減污將大有幫助。

對七.五萬輛老舊柴油大貨車也補助廿萬汰除,買新車還有低利貸款及利息補貼。政府全面補助汰換污染車輛,加上預計每年增電動車五%,二○三五年出廠機車全面電動化前,移動污染空污應可減五十%。

此外,此次修法開放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源排放量可交易、抵換的新制,工廠可買老車報廢,減下排放量就可抵換工廠排放量。有環團擔心財團花錢擴大排污,但這制度只限用在高屏的空品管制區,更規範抵換比例是一比三,工廠須付更大代價去買老車排放量,而總排放量仍會減少。

且高屏空品區一直在減污,第二期空品計畫預計將再減九至廿%,整體環境勢必更好。

燃煤發電比例逐步從45%降至30%

Q:減污目標及願景?

A:國內空污監測數值其實是在逐步改善,環團關切的中南部,監測空污值也在下降。環署曾提PM2.5紅色警戒站日數在二○一七年要比二○一五年減兩成、二○一九年減五成。去年紅害站日數早已減量超標,年平均濃度降到十八.四微克,明年站日數要再減到五成,未來希望濃度可降到十五微克。

但減污工程不會一蹴可幾、只能逐步改善,也須顧及國家發展、人民生活、就業等。

但選舉逼近,空污防制被添雜很多政治雜訊。例如有地方首長參選人高喊不要「中電北送」,前總統馬英九喊出要「重啟核四」。但細究竹科在內的新竹以北地區,是台灣甚至全球科技產業的重要經濟命脈,難道可以不要台積電等產業、不顧人民生活及就業;要重啟核四,難道可無視核廢料無法處理及核安威脅,減污及能源政策不能隨便說說,須有可行做法。

深澳電廠等開發案雖引爭議,但仍堅持維持在燃煤發電比例從目前四十五%逐年降到卅%的能源轉型大架構下。部分環團及學者也能理解減污須逐步。

空污法修法彰顯政府要加速減污及能源轉型的決心,減污也須全民配合,有信心看到更多藍天與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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