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ROC、PRC同一國 China、Taiwan不同國

◎ 陳茂雄

蔡英文總統日前接受《法新社》專訪時表示,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制約「中國」。國安會前秘書長蘇起表示,蔡總統使用「中國」而非「中國大陸」,「一邊一國」的概念已出,另談論拉攏全世界對抗中國,等於走上國際,兩岸和解沒了,只剩下對抗。除非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否則就不可能和解。只是在法理及台灣人的主觀意識,台灣都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法理層次方面,依國際慣例,它可分成三方面:就是繼承、國際條約、佔領事實等,從這三方面來分析,台灣都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在繼承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確繼承了「中華民國」,問題是「中華民國」的版圖並不包含台灣。一九三六年公布的《五五憲草》第四條,將「中華民國」的版圖分成三十個地區,就是沒有包括台灣,因為當時台灣是日本的版圖,一九四七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變更「中華民國」的版圖,顯然地,台灣不屬於中國。

在國際條約方面,中國人常提「開羅宣言」,事實上它只是「開羅會議」後的聯合公報,不是條約,擁有台灣主權的日本沒有參加,對主權的擁有如何簽訂條約?在《舊金山和約》方面,日本公開宣告放棄台灣主權,當時蘇聯及中國都沒有參加「舊金山會議」,日本當然不是將主權放棄給中國。

在佔領事實方面,中國人提出蔣政權佔領台灣的事實,只是蔣政權並非以中國政府身分佔領台灣,當時蔣政權是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來凍結《中華民國憲法》,佔領台灣的是一個霸權,不是中國政府。

有些「假仙(假的專家)」說目前的台灣政府是依循《中華民國憲法》所組成,所以屬中國的政權,這又是外行話,終止「動員戡亂」之後,台灣立即修憲,妙的是幾次修憲都沒有修改任何憲法條文,而是重新寫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目前的政府是百分之百依該增修條文所組成,而該增修條文完全由台灣人推出代表所訂定,等同台灣的基本法,與中國無關。

在台灣人的主觀意識方面,台灣人與中國人的人性分屬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絕大部分的台灣人不願意當中國人,至於極少數認同中國的居民,可以讓他們回歸祖國。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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