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英夫
雙北市有不少公寓以木板各隔很多小房間出租,火警時,因為木造建材助長火勢延燒,濃煙密佈,造成多人死傷,有鑑於此,報載內政部營建署不久前通過,一般住宅單層隔間超過六間或設置十張床位以上,將變更原本建物使用類組,直接認定為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也就必須提升建物安全標準,包括隔間建材應使用不燃材料、定期申報;若未遵照相關法規,可依建築法處罰云云。
個人多次陪同社工前往我們基金會照顧的案家進行家庭訪問,也注意到這種隔很多小房間出租的情況。由於不是在一樓,要經過階梯上樓,通道窄狹,且沒有門窗或通道端的惟一門窗緊閉,樓層也沒有什麼滅火器或設備,萬一火舌從下面竄起,逃生無門必然死傷。尤其我們的案家多有小孩,且沒有父親在身邊,真不敢想像會是什麼慘況。
雖然我國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總統有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要對租賃住宅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加以管理,且在公布後六個月施行,也就是即將施行。但對於這些房東恐怕不適用,他們才不會將房屋交給租賃住宅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管理。也因此這次營建署的修法令,雖是要提升建物安全標準,原本應予肯定,但法令重在施行,據說單層隔間出租的房子多達上萬棟,而且存在也有很多年,營建署要靠民眾檢舉才要處理,似乎有點被動與消極。因此,我們希望營建署要加把勁,最好能定個較長期限給房東補救其房屋的安全標準。如果要靠檢舉,那我們希望營建署提供獎金會更有效果啦。
(作者現任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董事長)